南通恒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第一次)

南通恒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第一次)

公开时间:2025-06-07 公 开 人:南通恒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399次
  • 打印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根据黄洪新的申请,于2025410日作出(2025)苏0613破申17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了债务人南通恒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建筑劳务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422日作出(2025)苏061313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惠诚(南通)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管理人根据掌握的资料,截止到202566日,恒润建筑劳务公司欠职工债权总金额为人民币2376447.29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5621日。

公示期内,如职工对本公示所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管理人更正。异议请求未被管理人采纳的,相关职工可向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按期提出异议则视为对公示金额的确认。

联系电话:龚慧伟:13813601097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 88 号南通国际贸易中心 2701室,北京市惠诚(南通)律师事务所

邮编:226000

特此公示。

南通恒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O二五年六月六日

 

职工债权公示(第一次)

职工姓名

职工债权金额(元)

陈维生

8529

陆金法

6800

顾元平

35000

谢孝炳

3060

黄宇斌

5279.18

刘启明

5838

马洪喜

70000

袁连忠

47650

卜言雷

100000

樊敬军

120000

吴渊

309111

施生石

92854

袁水琴

32000

施建华

37500

朱海华

38000

吴丹

33000

施锦彪

39000

陈向华

31000

陈嘉琳

29000

陆敏俐

32656

袁红健

41000

周小兵

40000

刘金美

35000

周志冲

16000

蔡和兴

15000

施卫星

36790

李学新

41230

顾卫新

37000

潘晓张

30738

张国修

10706

魏于雷

9433

袁振荣

85961

盛建新

13841

郁仲达

109744

陈建东

25260

施正昌

36959.9

孙井昌

43670

黄海兵

8716

樊强

8182

周新祥

13289

徐菊平

9047

钱祖平

11725

顾正明

6662

邹庆全

200248.75

沈洪平

100000

李长流

10000

邵坤银

33582.68

樊霞

72000

李恒方

198384.78

 


附件

南通恒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第一次).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