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湖北鼎泰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关于召开湖北鼎泰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3-03 公 开 人:湖北扶轮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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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3-19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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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鼎泰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湖北鼎泰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以下简称“本案”),管理人就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如下:

一、定于2026年3月19日上午9时30分于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1045号宝丰时代2602室湖北扶轮律师事务所内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就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的补充申报债权进行核查,并审议表决案款分配等相关事项。

二、未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并承担审查和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三、债权人未能现场表决的,债权人可依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现场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议案》,采取通信、网络投票等非现场方式出席会议进行表决。

四、管理人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1045号宝丰时代2602室,湖北扶轮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高律师,电话18202783689。  

特此公告。

 

                   湖北鼎泰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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