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闽0582破15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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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07-07 公 开 人:泉州市杉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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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582  15

 

2025  6  16 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陈炳钩的申请,裁定受理泉州市杉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裁定由本院审理。2025  6  26 本院立案受理后,指定福建建达(泉州律师事务所担泉州市杉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管理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本案适用快速审理方式。本案由审判员寿华杰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吴式级、审判员蔡尚哲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书记员黄诗婷担任记录

泉州市杉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债权人应 2025 年 8 月5日前泉州市杉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泰禾广场 19 号楼 21 层福建建达(泉州律师事务所;管理人工作人员:黄紫祥 15880881986;邮政编码: 362000],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你(你单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你(你单位承担。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 8 月12 日上午11采用现场会议方式晋江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召开会议其他事项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月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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