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宣告石狮市新佳诺制衣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公告

裁定宣告石狮市新佳诺制衣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30 公 开 人:石狮市新佳诺制衣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2076次
  • 打印

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

 

  

 

(2025)闽0581破1号之一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绍兴璞兴纺织品有限公司申请,裁定受理石狮市新佳诺制衣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2月10日指定本院审理该案。经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随机摇号指定福建义全律师事务所担任石狮市新佳诺制衣有限公司管理人。查明,石狮市新佳诺制衣有限公司现有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管理人未接管到公司的财务帐簿、印章证鉴等材料。本院裁定确认的债权金额为7,206,227.93元。本院认为,石狮市新佳诺制衣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公司现有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管理人申请本院裁定宣告石狮市新佳诺制衣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5年7月30日裁定宣告石狮市新佳诺制衣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石狮市新佳诺制衣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在破产程序终结后,管理人应继续履行职务,处理后续遗留事项。

特此公告

 

 

○二五年七月三十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