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

关于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1-09-03 公 开 人: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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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

债权申报通知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723日决定对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及广东源浩律师事务所为股份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如你(单位)系股份公司债权人,请于2021108日前通过现场方式或邮寄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粤兴六道六号中科纳能大厦A8A。债权申报联系人:倪律师。债权申报联系电话:0755-231081020755-23108086。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及下午14:0017:30。债权申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说明债权金额(对于附利息的债权,利息暂计至2021722日)、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附债权申报指引)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目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股份公司进行预重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否裁定受理股份公司重整将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决定。如后续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股份公司重整,为便于预重整工作与后续重整程序中债权申报工作的衔接、减少重复申报债权的流程,各债权人在股份公司预重整程序中申报的债权可视为在后续重整程序中已经申报,对于申报利息的债权,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追加计算利息至破产重整申请受理日的前一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编制债权表提交给债务人核对、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人对股份公司享有的债权金额及债权性质最终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为准。股份公司预重整期间是否召开债权人会议将视本案实际情况另行决定和通知。

特此通知。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公司代章)

二一年九月一日

 

 

 

附件:1.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指引;

      2.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材料。

 


附件

1-债权申报通知.pdf 下载
3-附件2-债权申报材料.pdf 下载
2-附件1-债权申报指引.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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