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天元同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印章证照作废的公告

保定天元同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印章证照作废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12-16 公 开 人:保定天元同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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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天元同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印章证照作废的公告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作出(2024)冀 06 破申 1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保定天元同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令竞秀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竞秀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作出(2024)冀 0602 破 1 号《决定书》,指定河北上广律师事务所担任保定天元同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 “管理人”)。针对保定天元同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元同创公司”)相关证照、印章作废事宜,管理人依法公告如下:

管理人在履职过程中在从博野县人民法院接管了法院查封的天元同创公司的物资中发现了部分部门印章、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等,后从保定立勤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接管了天元同创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张亚丽的手章。但是因天元同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等相关人员未配合移交,对于管理人无法接管的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合同专用章在内的天元同创公司的证照、印章,为维护天元同创公司及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声明管理人未能接管的天元同创公司的证照、印章均作废。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使用或冒用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保定天元同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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