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集银租赁有限公司管理人 催缴通知书

中电集银租赁有限公司管理人 催缴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5-07-08 公 开 人:中电集银租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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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集银租赁有限公司管理人

催缴通知书

2025)中电破管字第13号

中电集银租赁有限公司股东中汉信达(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11日作出(2025)闽01破申8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南京沃源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对中电集银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令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审理。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26日作出(2025)闽0105破6号决定书,随机指定福建谨诚资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中电集银租赁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从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的企业档案显示:

贵方作为中电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大写:贰亿元整),出资时间为2066824日前。截至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贵方上述出资义务尚未履行完毕,(人民币)20000万元(大写:贰亿元整)未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之规定,现通知贵方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日内,向管理人缴纳上述未缴出资,缴费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上海街道工业路360号(原怡园路东侧)中央第五街1#楼610。

如对本通知书中所列岀资缴纳义务的有无、数额、形式等有异议的,贵方可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管理人提出,并附相关证据,配合管理人核实。

特此通知。

中电集银租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7月7日

 

附件:

1、2025)闽01破申83号《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2、2025)闽0105破6号《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3、管理人联系方式:黄慧敏:15805940963;刘慧玲:13665040052

4、管理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上海街道工业路360号(原怡园路东侧)中央第五街1#楼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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