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海诚集成房屋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

无锡海诚集成房屋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28 公 开 人:无锡海诚集成房屋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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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7 月 1 日,本院依法裁定受理无锡海诚集成房屋科 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北京市炜衡(无锡)律师 事务所担任你单位管理人。无锡海诚集成房屋科技有限公司的债 权人应在2025年 8 月 2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通讯地址:江 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五湖大道 9 号蠡湖科创中心北楼 22 层,联系 人:潘晓 13665107140),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 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 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 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 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无锡海诚集成房屋科技有限公 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尽快向无锡海诚集成房屋科技 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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