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贵州金州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4家公司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关于招募贵州金州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4家公司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2-17 公 开 人:贵州金州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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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娄怡 联系方式: 16608502005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3-18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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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

贵州金州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4家公司

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书》,决定对贵州金州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州电力”)等24家公司以下合称贵州金州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4家公司进行预重整,并定贵州金州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担任贵州金州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4家公司临时管理人

为妥善化解贵州金州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4家公司的债务问题,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促成重整成功,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临时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实务操作指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以下简称“本次招募”)。现就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 金州电力及其下属企业概况

金州电力及其下属企业系贵州省唯一的地方电网供电企业,公司作为贵州省唯一的集“发-输-配-售”一体,涵盖“风-光-水-火-储”综合能源的地方电力供应企业,先后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务院国资委明确为全国售电侧改革试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综合试点单位。金州电力及其下属企业承担了黔西南州保煤、保供电、保民生、保工业的重要任务,已形成“煤-电-网-产”全产业链条一体化发展格局。截至目前,居民供电用户36.39万户,为黔西南州招商引资和工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目前企业已形成煤炭、火电、水电、新能源发电、电网、下游产业、贸易、民生为主的八个产业板块。

二、 招募目的及范围

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的目的在于借助意向投资人在产业、财务等方面的优势,在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基础上形成预重整方案,统筹协调推进和完成贵州金州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4家公司的预重整工作。意向投资人提供资金支持,妥善解决贵州金州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4家公司的债务问题,并恢复金州电力资金运转,改善企业经营,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及价值提升;打造治理结构完善、具备发展潜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的公司,依法保护债权人、职工、股东等相关方合法权益。

三、 投资人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二)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意向投资人不限行业,但在电力能源、火力发电、煤炭和电网等相关产业领域以及贵州区域具备优势战略地位或其他领先优势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招募,并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须符合上述(一)至()项全部条件,联合体其他成员须符合上述第(一)和第(二)项要求。牵头人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可更换。牵头人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者退出本次招募的,视为联合体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退出本次招募。

前述条件描述,仅为本次招募的最低限制性条件,并非对符合该等条件的投资人必然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承诺。

四、 招募流程

(一) 提交报名材料

1. 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31817:00(北京时间)前通过邮寄(邮寄地址同报名地址)或现场交付的方式将壹式肆份纸质报名材料(详见附件)送或提交至临时管理人,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临时管理人邮箱。

2. 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1) 报名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黄草街道盘江北路盘江西路4号兴义盘江宾馆204

2) 联系人16608502005(娄怡

3) 电子邮箱jzdllsglr@vip.163.com

4) 工作时间:2025年2月17日-2025年318日,工作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3. 报名材料清单

(1) 报名意向书(见附件1);

(2) 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等。如通过联合体投资,则需要说明各个联合体的前述各项情况以及在联合体中的分工、权利义务的安排等);

(3) 意向投资人系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非法定代表人为经办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意向投资人系其他非法人组织的,提供组织机构证明、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非负责人为经办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联合投资人应当共同授权委托一人或两人作为共同经办人;

(4) 意向投资人应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公司法人)或有权机关(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关于同意对金州电力进行重整投资的决议文件原件;如为联合投资的需提交各主体各自作出的同意以联合体方式对金州电力进行重整投资的决议或声明原件,还需提交表明联合投资的共同意向及各投资人自愿对本次投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共同声明;

(5) 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报名机构为存续3年以下(含)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 意向投资人征信报告、注册资本实缴出资证明文件以及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文件(如有);

(7) 联合体成员还需提交合作协议书(复印件),在协议书中表明组建联合体且各投资人自愿对本次联合投资承担连带责任的意向,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作为提交报名材料主体

(8) 保密承诺函(见附件2);

(9) 意向投资人符合资格条件的承诺函(见附件3);

对于上述报名材料,意向投资人应逐项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制定目录和页码,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后密封;涉及授权委托书的,均须载明受托人的联系电话、送达地址。如意向投资人为联合体的,由牵头人负责提交上述报名材料。

附件2、附件3的承诺函模板原则上不接受修改。

(二) 资格审查

意向投资人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后,临时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资金实力、承接能力等资格条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书面通知该意向投资人。各符合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人之间可相互磋商,形成联合体投资人。

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临时管理人有权决定不予接收或要求补正。临时管理人要求补正的,意向投资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补正并再次提交材料。

(三) 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募保证金为1,000万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意向投资人通过资格审查的,临时管理人将书面通知保证金缴纳的时间及账号。

(四) 尽职调查

1. 对于已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对金州电力开展尽职调查,其所聘请的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应签署保密承诺函(可参考附件2),并向临时管理人备案。临时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开放相关尽调资料并协调金州电力积极配合。

2. 尽调时间以60天(自然日)为限,起算时间为本公告发出之日。

3. 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临时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

(五) 意向投资人的确定

临时管理人将在债权人的监督下,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开展遴选和磋商工作,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综合考虑并最终确定。具体遴选规则将由临时管理人在报名截止后向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发送。

(六) 签署协议及保证金处理

意向投资人最终确定后,临时管理人将根据预重整工作安排与意向投资人签订相应的《重整投资协议》,意向投资人应根据临时管理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履约担保。

《重整投资协议》签订完成后,意向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重整投资协议》项下的履约保证金。意向投资人未在选定后指定期限内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对于未入围后续评选轮次的意向投资人,临时管理人将于相应结果通知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已缴纳的保证金。

五、 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金州电力临时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则视为对本公告内容无异议。临时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意向投资人的招募。

(二)本公告内容和信息仅为意向投资人提供参考,不能代替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临时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或者瑕疵担保责任。

(三)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适用于全体意向投资人。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本次招募!

特此公告。

 

附件:

1.《报名意向书》

2.《保密承诺函》

3.《意向投资人符合资格条件的承诺函》


贵州金州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4家企业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七



附件

附件3-意向投资者符合资格条件的承诺函.pdf 下载
附件1-报名意向书.pdf 下载
附件2-保密承诺函.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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