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臻衡锦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印章作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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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6-01-06 公 开 人:重庆臻衡锦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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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臻衡锦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印章作废的公告

2024)臻衡锦破管字第68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8月28日作出(2024)渝05破申429号民事裁定,受理王志刚、石方、马亚娟申请重庆臻衡锦实业有限公司(简称“臻衡锦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9月10日作出(2024)渝05破253号决定书,指定重庆经纬资产清算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自接受人民法院指定后,即依法开展工作。因管理人未能臻衡锦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章,管理人特公告声明:管理人未接管到重庆臻衡锦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章作废。2024年9月10日起使用前述作废的印章签署的文件、合同、协议等一律无效,臻衡锦公司及管理人均不予认可,臻衡锦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滥用前述作废的臻衡锦公司印章的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报告。

 

重庆臻衡锦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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