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通泰泛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关于公开招募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公告

沧州通泰泛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关于公开招募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2 公 开 人:沧州通泰泛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32次
  • 打印

沧州通泰泛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关于公开招募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公告

 

经债权人申请,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17日作出(2023)冀090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沧州通泰泛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通泰泛海公司”)重整一案,并作出(2023)冀0902破2号决定书,指定沧州通泰泛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沧州通泰泛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现公开选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禧福荷堂A10#楼项目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备案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通泰泛海公司于2009年9月27日在沧州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91130902695854212J,法定代表人孝金海,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股东北京怡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2.5%,沧州禧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7.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筑、装潢等。住所:沧州市新华区东风路禧福荷塘A区D4商业楼105号

二、A10#楼项目基本情况

禧福荷堂A10#楼项目系通泰泛海公司开发建设,项目位于沧州市新华区新华路南侧,建设大街西侧。

项目情况:A10#楼建筑面积33435.33平方米,其中地上24783.59平方米,地下储藏1260.85平方米,地下车库7390.89平方米。地上28层,建筑高度85.450米,地上首层南侧为5.5米层高,二层南侧为2.9米层高,首层、二层北侧为4.2米层高,其余每层均为2.9米层高;地下一层为3.6米层高(地上建筑下为4.8米层高),地下二层为3.9米层高。地上部分:首层南侧为汽车库,二层南侧为办公,首层、二层北侧为商业服务网点;三层至十二层西侧单元为办公,东侧单元为住宅;十三层至二十八层全为住宅;地下部分:地下一层为非燃烧品库房、汽车库和换热站;地下二层平时为非燃烧品库房和汽车库,战时为人防物资库。A10#楼2018年2月获得《工程规划许可证》,2018年5月获得《施工许可证》,2020年5月取得《预售许可证》。

三、工作内容

对禧福荷堂A10#楼项目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备案项目提供技术服务(若通泰泛海公司对项目有过程专项检查要求的,则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还需提供项目过程专项检查服务),为每个项目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基本情况记录表、最终消防验收合格的消防验收报告、验收现场音像记录等资料。

四、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同时在仪器、设备、设施配备满足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或者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的要求

2.财务要求: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近几年未受到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罚。

五、费用报价

参加选聘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报价应为包干价(币种:人民币),即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工作费、人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所有费用(含增值税及其他附加税等杂项支出)。

六、须承诺事项

(一)新华区人民法院、管理人、通泰泛海公司债权人会议及相关权利人对资质、工作内容等提出异议或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说明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通泰泛海公司信息予以保密,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获得新华区人民法院或管理人授权的情形除外。

(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与通泰泛海公司无利害关系。

(四)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得以联合体形式申报。

七、参与选聘申报材料

参加选聘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须准备以下申报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二)单位给申报材料递交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三)机构资质证书。

(四)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www.shhxf119.com或http://shhxf.119.gov.cn查询截图。

(五)报价书。

(六)负责人及团队组成人员名单。

(七)工作方案。

(八)承诺书。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选定方法

本次招募活动由管理人组织进行,符合招募公告条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选定为中标公司,中标公司与通泰泛海公司签署正式合同,并由管理人向新华区人民法院报备。未中标公司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回。

九、申报材料递交方式、截止时间和地址

(一)递交方式:报名需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用档案袋封装,并在密封口处贴纸加盖单位公章后现场递交给管理人。

(二)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日至2025年7月4日17:00止。

(三)现场报名地址:沧州市新华区东风路禧福荷堂售部二楼,联系人:梁律师,联系电话:13315753588。

十、特别说明

(一)本次招募活动由管理人负责组织,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监督。

(二)本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

(三)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次招募的各项安排

特此公告。

 

沧州通泰泛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7月2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