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乐市圆沁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 债权人通知公告

关于新乐市圆沁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 债权人通知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17 公 开 人:新乐市圆沁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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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乐市圆沁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

债权人通知公告

 

2025年6月25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新乐市圆沁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指定北京市炜衡(石家庄)律师事务所担任新乐市圆沁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现公告以下事项:

一、请新乐市圆沁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债权人于2025年815日前向管理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108号华润万象城A座1612;邮政编码:050000;联系人:孔令男;联系电话:19133468440)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 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拟定于2025年8月28日上午9:30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北二环西路191号)召开新乐市圆沁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具体参会方式和要求由管理人通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会,参会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新乐市圆沁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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