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多种方式、多种标的招募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关于多种方式、多种标的招募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9-30 公 开 人:遵义顺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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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龚卓 联系方式: 15121284377 报名截止时间: 2025-10-1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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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顺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关于多种方式、多种标的招募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2025)顺利临破管字第10号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黄署光、罗明山的申请,于2025年6月18日作出(2025)黔0302破申1号《决定书》,决定对遵义顺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利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同时指定贵州于道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盘活企业核心资产,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顺利公司重整成功,管理人现向社会再次公开招募预意向投资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有实力的意向投资人报名。

一、顺利公司基本情况

顺利公司于2007年3月29日,在遵义市红花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8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2030279883381X7,股东分别为自然人股东夏卫国出资456万元,持股比例57%,登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并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职务;自然人股东陈长明出资344万元,持股比例43%,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为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沙坝建材市场佳余商住楼二楼。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租赁、物业管理。企业当前经营状态为存续。

(二)顺利公司的股东出资情况

经管理人初步调查了解,该项目经过预重整期间聘用审计机构初步审计显示,顺利公司的注册资本显示仅实缴456万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时间

认缴出资方式

是否实缴

持股比例(%)

1

夏卫国

456

2010-4-15

货币

已实缴

57.00%

2

陈长明

344

2010-4-15

货币

 

43.00%

-

合计

800

-

-


100%

     关于股东出资是否存在抽逃出资等情况,目前正在进一步审计核查过程中。

(三)顺利公司的核心资产情况

顺利公司主要资产和开发项目为“建材大厦”房开项目。项目位于遵义市红花岗区外环路沙坝建材市场,用地面积7.35亩,总建筑面积2.72万㎡,共1栋168套(其中住宅168套,商业约1.1万㎡),已开工建设2.4万㎡,目前已完成主体施工,公区装修、园林绿化施工完成70%,消防、水电施工完成50%,门窗和电梯安装施工完成70%。自2016年8月动工以来,建材大厦项目因管理混乱、债务、资金、股东矛盾等问题数次停工,期间又遭遇疫情、房地产市场行情低迷等外部因素,项目土地、资产被查封冻结、开发主体资金链断裂等因素,导致工程建设处于停滞状态,2022年10月项目停工至今。

(四)顺利公司的主要负债情况

根据此前预重整申请审查阶段调查了解的情况显示,顺利公司的负债申报情况大致情况如下:

序号

债权性质

债权总金额(元)

备注

1

拆迁安置还房

29303531

已签订还房协议尚未交房

2

消费者购房户

42541589.93

已签订购房协议未交付(含部分抵款情况)

3

工程款优先权

76816431.05

大部分未经依法结算

4

普通债权

73256369.52

 

合计

 

221917921.5

 

但目前顺利公司尚处于预重整阶段,现阶段的债权申报及审查数据目前尚不能反映顺利公司的具体负债情况,具体以后续管理人依法审查认定的数据为准(意向投资人可单独联系管理人了解目前债权构成的基本情况)。

二、顺利公司核心资产(“建材大厦”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建材大厦”项目的开发背景情况

约于2010年底,顺利公司通过土地挂牌出让方式取得位于红花岗区外环路原区机关事务局汽修厂附近的一块面积为4646㎡的国有土地。该项目属于由顺利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土地出让时为“毛地出让”,顺利公司需自行负责地上拆迁事宜。

(二)“建材大厦”项目的土地获取情况

顺利公司的土地获取及大致开发及区位情况如下:

顺利公司不动产登记信息

序号

土地位置

不动产权证号码

面积(平方 米)

面积(亩)

成交价格 (万元)

土地用途

发布/

批准单

发布/合同签订日期

 

1

红花岗区外环路原区机关事务局汽修厂及周边

遵市国用(2011)第02号

4646.00

6.97

420.00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遵义市国土资源局

2010/12/15


 

 

 

 

 

 

(三)“建材大厦”项目的规划及开发情况

据规划许可显示:建材大厦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4646㎡,建筑规模27945㎡,计容面积23867㎡,容积率5.14,建筑密度43.8%,绿地率25%,建筑高度86.6米(以外环路起算)、90.8米(以虾子河堡坎上沿起算)。同时,还涉及城市道路代征面积300㎡(不计入规划用地面积)。

经规划显示:规划用地面积为4646㎡,规划总建筑面积为27284㎡,其中:地下车库3930.8㎡、住宅17691.6㎡、商业5381.6㎡、社区服务用房147.5㎡、物管用房53.5㎡、医疗卫生用房34㎡、公厕45㎡。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23353.2㎡,容积率5.03,建筑占地面积2028.4㎡,建筑密度43.7%,绿地率25%,建筑高度86.6米(以外环路起算)、88.1米(以虾子河堡坎上沿起算),停车位198个(地下180、地上18)。

经规划实测显示:建材大厦实测总面积22972.41㎡,其中:负二车库实测1040.56㎡、负一层(车库772.81㎡、设备用房410.1㎡)、一层(商业747.35㎡、社区服务用房127.41㎡、社区医疗用房34.85㎡、卫生间41.83㎡、住宅113.9㎡、物管用房45.6㎡)、二层(商业1034.14㎡、住宅75.1㎡)、三层(商业1034.14㎡、住宅75.1㎡)、四至二十七层住宅17450.4㎡(每层727.1㎡、按规定扣减外墙后合计17361.12㎡)、屋顶层住宅59.07㎡(按规定扣减外墙后58.4㎡)。

此前建材大厦项目已分别取得五证。目前建材大厦项目总体已完成主体施工,公区装修、园林绿化施工约完成70%,消防、水电施工约完成50%,门窗和电梯安装施工约完成70%。经管理人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后续工程预算显示,后续建材大厦项目直至竣备,预计还需要1100万元资金投入。

(四)“建材大厦”项目的剩余资产情况

该项目主要资产为对外应收账款及尚未出售的在建工程。对外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房款,目前审计机构正在进一步核查过程中。

经住建房源信息表显示:目前初步统计该项目尚未出售的在建工程,主要为顺利公司名下的在建工程,其中涉及住宅建筑面积为9441.09㎡,商业建筑面积为5157.1㎡,车库3413.57㎡。但以上数据系原预测结果显示,具体净资产实际情况还需结合债权审查及房屋实测结果予以最终确认。

三、“建材大厦”项目的主要投资优势

(一)区位优势。项目位于遵义市红花岗区外环路,遵义作为贵州第二大城市,近年的人口吸引力在不断增强,且贵州省人民政府明确将遵义市作为贵州省融入成渝经济圈的战略“桥头堡”,遵义市的战略发展地位不言而喻。而本项目主要位于红花岗区外环路建材市场,系红花岗区区域性建材集采中心。

(二)交通优势。项目盘踞红花岗区凤新快线及外环路交通枢纽,多条公交线路,多维立体交通,轻松畅达遵义全城。并且距离老城、丁字口、中华路及遵义火车站等人流集中区域均距离较近。

四、重整投资方式及意向投资人条件

(一)特别注意事项

由于顺利公司属于“毛地出让”的拆迁还房主体,由于此前项目开发遗留的历史背景,尚存部分拆迁主体未完成拆迁协议签订,目前基于保交房政策背景,正在由当地住建部门牵头开展拆迁工作,但拆迁资产来源依法应当由破产资产予以分配处置。在各方协力公平订立的拆迁协议,意向投资人应当同步接受。

对此,上述法律效果及对应风险,提请各意向投资人特别注意。

(二)投资方式

意向投资人可针对公司或针对项目不同资产和标的进行重整投资,诸如全部或部分的在建工程等;

意向投资人也可以联合多个意向主体联合进行重整投资,诸如多个施工单位匹配代建管理方、资金方联合施工单位等模式。

意向投资人也可以选择或者融合多种投资方式,重整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股权收购式重整。即意向投资人出资收购顺利公司全部股权后,对现有资产投资再建设。公司股东也随之变更为重整投资人,后续由投资人经营公司自负盈亏,并办理相关权属证明,顺利公司出售全部股权所得资金供项目建设或全体债权人依法分配。

2.资产买断式重整。即意向投资人提供重整资金,参考评估价或议价后买断公司全部或部分存量资产,剥离全部债务。公司以投资人购买资产提供的资金供债权人依法分配,投资人可将所购资产自行依法处置。

3.垫资续建式重整。即重整投资人采取垫资续建剩余工程并负责销售模式,销售回款优先支付共益债务及后续建设的工程款,待销售完毕后再支付续建收益。销售款扣除施工成本和垫资收益后,用于清偿债务。意向投资人需具有充足的垫资实力。

4.提供共益债重整。即投资人以共益债务提供续建资金,其他意向投资人或施工单位或债务人负责项目续建施工、销售、竣工验收等工作,资金则由共益债务资金方提供。共益债务资金的收益为垫资成本加利息收益,共益债务方不对单个公司或两个公司债权的清偿比例和时间做出承诺。

意向投资人可以选择一种或多种投资方式相结合,也可以提供其他合法、合理且可行的投资方式。以上重整方式并非固定方式,如投资人有更好重整思路也可与管理人充分协商。

(二)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

1.自然人或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严重不良征信;最近三年未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2.拥有充足的资金实力对顺利公司进行重整投资,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拥有与顺利公司建设开发销售经营事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有能力组织顺利公司现有项目进行施工建设;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第1项条件,至少有一方符合第2、3项条件。

五、投资人招募程序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截止2025年10月15日18:00时,管理人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延长报名时间,延期决定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等相关平台进行公告。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 遵义市红花岗区长征街道办事处2楼201管理人办公室

(2)联系人:龚律师、郑律师

(3)联系电话:15121284377、18886218671

3.报名需提交资料(一式三份):

(1)投资意向书(意向书内容应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方式、投资优势、资金实力、融资能力介绍等,意向书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其他用以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

(4)联合体报名须提交联合报名合作协议书,并分别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二)报名资格审查

1.管理人根据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通过后,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缴纳尽调保证金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自保证金交纳之日起报名成功,且可开展对应尽调工作。

3.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可以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开展尽职调查前,意向投资人应根据管理人的要求,与管理人签署相关保密协议。

(三)投资人缴纳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通过资格审查的,管理人将向意向投资人发送审查结果通知。意向投资人应在2025年10月15日18时前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的尽调保证金。

保证金的指定接收账户如下:

户名: 遵义顺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

账号: 52050110668400002792 ;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新蒲支行 。

已报名并缴纳尽调保证金的投资人,基于对顺利公司及其项目的了解后不愿意继续投资的,可在未递交《重整投资方案》前可随时书面向管理人提出退出投资意向的请求,管理人将在收到书面请求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已交纳尽调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在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截止期限前(2025年12月20日18时前)应当向前述管理人账户缴纳至少不低于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的投资意向保证金,在提交方案阶段,此前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可以转为提交方案阶段的投资意向保证金,并作为进入下一步投资人遴选的前提条件,否则视为该意向投资人放弃继续参与投资。

在意向投资人未书面同意使用其保证金或其保证金转化为履约保证金、重整投资款、共益债务之前,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意向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

(四)尽职调查

资格审查通过且已经缴纳尽调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签订保密协议后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积极予以配合。   

(五)提交方案

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完成后,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参与竞争顺利公司的重整投资,若决定不再参与顺利公司重整投资的,应书面向管理人提出。

若意向投资人决定继续参与顺利公司重整投资的,应当于2025年10月20日18时前提供切实可行的《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应当包括投资意向及标的、经营建设方案、投资方式、投资数额和履约形式、拆迁还房业主、购房业主及“保交房”问题处理方案等。逾期或者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竞选资格,管理人将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

2025年10月20日18时前,投资人应向前述管理人账户将意向保证金补足至至少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作为提交方案阶段的投资意向保证金,及进入下一步投资人遴选的前提条件,否则视为该意向投资人放弃继续参与投资。

意向投资人根据了解到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提交具有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意向、经营方案、投资方式、投资数额和履约形式等)。意向投资人在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因自身原因要求退出重整投资的,相关意向保证金不再退还。

(六)遴选工作

若有多家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管理人将在政府主管部门及红花岗区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出价高低、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履约能力、履约保障、经营建设可行性等综合情况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选重整投资人。未能中选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于中选重整投资人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相关保证金。

原则上:缴纳意向金更多的意向投资人优先;出价更高的意向投资人优先;投资标的范围更大的意向投资人优先;整体重整的意向投资人优先。

具体遴选细则将在2025年10月16日前予以通知,具体规则及安排以届时通知为准。

(七)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与编制重整计划草案

1.管理人将根据中选重整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与投资人沟通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中选重整投资人应在确认中选后3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2.管理人将根据中选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与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编制重整计划草案,与中选投资人商议后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3.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在正式重整程序中裁定批准后方可予以执行。

六、特别说明

(一)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

(二)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仅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三)意向投资人应谨慎、细致阅读本招募公告,充分注意和理解预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严格按照本招募公告规定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履行报名及其他手续,并同意承担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

(四)本招募公告系根据顺利公司现有材料所做的综合性、概括性陈述,不代表管理人的确认或承诺,也不能代替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在参与顺利公司重整时,除参考本公告外,自行决定是否需要聘请专业投资顾问、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对顺利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从而获取全面信息;

(六)本招募公告由顺利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属于管理人,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的有关补充通知为准;

(七)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文件经资格审查通过的,视为同意按顺利公司现状参与意向投资人竞争,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遵义顺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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