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万利源棉业有限公司等三公司合并破产管理人关于人民法院裁定确认无异议债权的公告

太康县万利源棉业有限公司等三公司合并破产管理人关于人民法院裁定确认无异议债权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2-05 公 开 人:河南国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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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万利源棉业有限公司、太康县利宏置业有限公司、河南昊晟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合并破产管理人

关于人民法院裁定确认无异议债权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管理人于2025年12月9日将编制的债权表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同时,管理人于2025年12月26日将编制的债权表送交债务人核对。经核查、核对,债权人、债务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共193笔债权无异议(详见无异议债权清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管理人于2025年12月30日向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债权表记载的无异议债权。

2026年1月13日,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作出(2023)豫1627破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河南农开豫仁现代农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等193位债务人的债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023)豫1627破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太康县万利源棉业有限公司等三公司合并破产管理人

2026年2月5日 

 

附件

万利源破产清算确认债权裁定.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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