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山乐园有限公司清算组公告

南京中山乐园有限公司清算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9 公 开 人:南京中山乐园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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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南京中山大厦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南京中山乐园有限公司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江苏舜点律师事务所七名律师担任清算组成员,依法负责对被申请人的强制清算工作。

南京中山乐园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需按清算组要求的格式填报债权申报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逾期申报的,需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参照《诉讼费用缴纳办法》收取)。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相关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南京中山乐园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逾期清偿或返还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南京中山乐园有限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决策机构的成员)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承担如下义务:1.妥善保管并移交公司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资料;2.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人民法院、清算组和债权人的询问;3.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的,人民法院将以无法清算或者无法全面清算为由,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有关权利人可以向你方依法主张权利,要求你方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公告

                       南京中山乐园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五年七月九日

联系人:任律师

联系电话:13951721527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业区庐山路266号国泰金融中心1幢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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