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5-07-08 公 开 人:广东鸿泰南通精机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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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书

广东鸿泰南通精机科技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2025331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0612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刘光庆对广东鸿泰南通精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泰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41日作出(2025)苏0612 26 号决定书指定广东鸿泰南通精机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其管理人。202578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061226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2578日起对广东鸿泰南通精机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重整。

经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决定,定于202572514时在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银河路40号)大法庭召开鸿泰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就鸿泰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请你单位/你准时参加。

参会人员须提交下列证件:

1.债权人系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债权人是机构(单位)的,提交盖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他人出席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需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上述证件如已在债权申报时提交,无需重复提交。

因参会人员众多,请参会人员于202572513时携带身份证原件经安检后有序入场。

本破产清算案件的相关信息均会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网上发布,网址:http://pccz.court.gov.cn,请各债权人及时关注。

 

特此通知。

 

附:债权人名单

 

广东鸿泰南通精机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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