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破产财产拍卖公告 (充电桩第二次拍卖)

关于破产财产拍卖公告 (充电桩第二次拍卖)

公开时间:2026-04-23 公 开 人:北京大成(贵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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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智联新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破产财产拍卖公告

(第二次拍卖)

(2025)智联新创破管字第38-2号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25日作出(2025)黔01破申38号民事裁定书,受理贵州智联新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联新创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1月5日作出(2026)黔01破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大成(贵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将于2026年4月21日10时至2026年4月22日10时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规定的处分债务人财产职责。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对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需至少在拍卖日前的三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带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进行拍卖,法院与管理人不保证设备完整、不保证设备可以使用、不保证设备性能,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任何质量和瑕疵保证责任,由竞买人自行判别。竞买人一旦完成报名手续,即表明对该标的物的现状已作全面了解,视为已完全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对可能产生的数量差异管理人不调整成交价格,竞买人亦不得以此为由悔拍,并自行承担损失风险。

 5.本次拍卖所附的设备照片,仅供竞买人参考,管理人不保证所附评估报告及明细表中对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购置日期等情况记载完全准确;管理人不保证所附照片注明的设备名称的准确。管理人声明:管理人所附的设备照片只是为了说明设备的大概情况和存放位置,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如产生争议,由管理人单方解释和确定。

 6.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品交付手续,对于交付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产生的软件服务费、拆卸设备费用、搬迁费用、场地恢复费用以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等。标的物自交付手续办理之日起发生的看管、维护标的物的责任及与拍卖标的有关的支出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7.本次拍卖标的已设定抵押权并存在查封情况的,法院解除标的物查封和注销抵押权需要一定的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成交之后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时需先解除查封、注销抵押权等其他手续,所以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的时间会延迟。

8.竞买成交后标的物资产按现状交付于买受人,竞买人应充分考虑预估资产的变动情况,管理人不承担实际交接前因各种原因导致拍卖资产减少的风险,买受人不得以资产减少等为理由要求管理人进行补偿或对竞价进行调整。

9.本次拍卖不包括充电桩所占用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经管理人现场走访,该地块目前由遵义北辰星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管理运营,买受人竞买后需自行与该公司商谈合作事宜,管理人可提供联系方式。

二、拍卖标的

智联新创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贵州省遵义市高铁汽车客运站内充电站及附属资产(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筑致远健评报字[2024]第Z039号中固定资产-房屋建构筑物评估明细表、固定资产一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上述资产目前已停止使用,部分设备存在损坏。上述资产已先后为遵义播州汇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设立抵押权。

评估价:3,127,757元,起拍价:1,601,411.58元,保证金8万元,增加幅度3000元(及其整倍数)。

(特别说明:《资产评估报告》筑致远健评报字[2024]第Z039号系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在办理申请执行人光大银行贵阳分行申请执行智联新创公司执行案件中,就该充电桩及附属资产法院委托的评估机构所作,以2024年4月18日的基准日评估价格3,127,757元。经两次拍卖、一次变卖后,以2,001,764.48元流拍。该评估报告已过有效期,评估价格及评估报告内容仅作参考。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投票通过,以流拍价作为第一次拍卖的起拍价,第二次拍卖降价幅度不超过资产价值的20%。)

三、咨询看样

咨询看样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21日前。咨询电话:16685100566(任律师)、13608520600(蒋律师)。

四、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

竞价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3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确认并添加至淘宝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竞买人条件

1.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多位竞买人联合参与竞买的,须于竞买开始5日前共同前往管理人处办理登记及委托代理手续,细则同上。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双方按照规定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税费的承担主体的,相关税费由买受方承担。

 成交后,买受人需另支付0.5%的软件服务费。收费标准: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人民币:伍拾万圆整)。缴费方式:线上支付:标的物竞拍成功后,平台系统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货款转至处置主体的支付宝账户(若买受人未足额支付软件服务费的,平台将冻结竞拍保证金直至买受人线上完成软件服务费订单的支付)(具体咨询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通过淘宝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也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入管理人如下指定账户(户名:贵州智联新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010050001000185501;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

  3. 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竞买人未按期支付拍卖款,或未支付软件服务费等原因导致管理人未能按期收到竞买人交付的拍卖款的,均视为悔拍。不管因何种原因竞买人悔拍的,交纳的拍卖款中保证金部分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保证金计入债务人财产。悔拍后原竞买人不得参加竞买。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贵阳壹号写字楼18楼大成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需要),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一、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16685100566(任律师)、13608520600(蒋律师)。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特此公告

 

贵州智联新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零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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