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新汉实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资产评估机构比选公告

四川省新汉实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资产评估机构比选公告

公开时间:2021-11-01 公 开 人:四川省新汉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3619次
  • 打印

四川省新汉实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资产评估机构比选公告

四川省大邑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29日作出(2021)川0129破申5号《决定书》,决定对四川省新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汉公司”)进行预重整,并同时作出(2021)川0129破申5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担任预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识别新汉公司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能性,经四川省大邑县人民法院许可,管理人拟通过书面比选方式确定一家评估机构对新汉公司现有全部资产进行评估。现就具体比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汉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800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

8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4年3月11日

经营状态

在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7202228425D

法定代表人

周忠

营业期限

1994年3月11日至长期

行业

房地产业等

注册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东路2-6号4幢5层4号

经营范围

五金交电、电机、输变电设备、机床、家用电器、建筑材料、电工器材、通用零部件、汽车摩托车配件、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参选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参选机构已列入四川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库(现行有效)。

(三)参选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产评估资质。

(四)参选机构不得与债务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得存在3年内因违规执业被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的情形,且不得进入国家信用系统公示的失信人名单。

(五)若符合前述条件且满足本公告第四条的参选机构不足三家,管理人将在新津区人民法院主持下在符合本条第(一)至(四)项要求的评估机构中采取随机摇号方式确定一家评估机构对新汉公司现有全部资产进行评估。

三、服务范围及工作要求

(一)服务范围

包含新汉公司预重整阶段的评估事项,且包含新汉公司破产重整阶段(如进入)的评估事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新汉公司现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无形资产、应收账款等)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评估报告。

2管理人认为需由评估机构完成的其他工作。

注:具体服务范围以最终签署的服务合同为准。

(二)工作要求

1中选后,中选机构应及时调配人员进场完成现有财产的盘点。

2、中选机构应在项目现场的工作时间总计不少于两周。

3、中选机构应积极配合管理人推进工作,并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出具正式评估报告;如法院裁定受理新汉公司破产重整,根据案件情况需要重新或补充出具报告的,中选机构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一周内完成。

四、参选报价

(一)本次比选设置“最高限价”,资产评估服务最高限价为人民币陆万。参选机构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参选机构应充分考虑服务期间各种情况和风险。

(二)参选机构的参选报价应是参选文件所确定的服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三)参选机构的报价应是完成所有工作的费用,且无论是否进入破产程序(重整、清算、和解),均不得再另行主张增加任何费用。

五、参选文件编写

(一)参选机构应仔细阅读公告的相关内容,按本公告的要求起草和提交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二)参选文件相关内容的制定不得设置假设性前置条件。

(三)参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参选机构主体资格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产评估资质证明文件;

3)入选四川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库(现行有效)的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6)参与本项目的人员资格证书及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7)参选机构关于与新汉公司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声明、3年内未因违规执业被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的声明、无失信行为的声明、及时高效规范履职的承诺书(原件);

2、提供已开展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委托合同、书面报告等(复印件);

3、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介绍、本机构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期间、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等(报价须载明明确的收费包干价金额)。

4、参选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六、参选文件的提交

(一)参选文件应装订成册且密封提交。封面及全部文件均加盖参选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二)参选文件的提交方式:参选机构将书面参选文件邮寄至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158OCG国际中心B座13楼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不接受到付)

(三)参选文件提交的截止日期2021年11417:00。

(四)参选邮件的命名方式:“参选机构名称-参选文件-日期”。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郭律师,180 1067 2113

七、评审和服务合同签订

(一)全部参选文件于2021年115】日封。

(二)管理人将组织评选小组根据报名机构数量及提交材料等进行综合考虑和评定评估机构,评选主要考量业绩经验、工作方案及报价高低等因素。比选人认为必要时可邀请债务人、债权人代表,法院工作人员参与监督比选过程。

(三)评选方法和标准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法进行评选

评选分为形式审查、详细评审两部分。只有通过形式审查的参选机构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本项目评选以百分制计分,评选人员对各项目逐项评定计分,满分100分。评选工作由比选人组织进行。本次评选小组成员人数由3人以上(含3人)单数组成,评选小组组长由评选小组成员推举产生,主持整个评选工作,与评选小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2、本项目评选结果的确定

根据评选小组的评审结果,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为中选机构,第二名为备选机构。(如有总分并列第一的情况,由比选人在综合各方面情况后择优决定一家中选机构,另一家为备选机构;如有总分并列第二的情况,由比选人在综合各方面情况后择优决定一家备选机构。

A、形式审查标准

序号

审查内容

是否满足要求

1

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

参选机构资质是否满足要求

 

3

项目负责人资质

 

4

参选文件盖章及签字的情况

 

5

授权书是否有效

 

6

是否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

 

7

结论

 

注:1、表格中打“√”表示满足,“×”表示不满足,结论填“通过”和“不通过”;2、有任意一个“×”,则结论“不通过”。

B、详细评审标准、评分依据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分值

1

报价

参选机构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信誉及市场情况进行自主报价,本报价应是全费用包干费报价。以有效报价中合理中间价作为基准值,得满分50分,其余报价与基准值相比,每相差1-10%的报价扣5分,扣完为止。

50分

2

业绩

参选机构自2016年以来有1个类似业绩得2分,每增加1个加1分,本项最高得分10

分。

10分

3

人员配置

参选机构是否为本项目配置固定的人员团队,以及配备人员的人数、资历、资质情

况。合理10分;基本合理3-6分;不合理0-

3分。

10分

4

 

承诺内容

承诺全部响应比选内容,得4分,承诺内容

有偏离的每有一个扣1分。

5分

其他承诺内容(1分)

5

服务方案

可行得20-25分,基本可行得10-19分,不

可行的不得分。

25分

6

满分

100分

(四)中选机构后2个工作日内与新汉公司签订相应的服务合同。

(五)比选人将在参选机构中选取总分第一、第二的机构;其中,总分第一的参选机构为中选机构,总分第二的机构为备选机构;如有总分并列第一的情况,由比选人在综合各方面情况后择优决定一家中选机构,另一家为备选机构,如有总分并列第二的情况,由比选人在综合各方面情况后择优决定一家备选机构。

1、中选机构撤回参选材料或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与比选人签订服务合同的,其中选资格将被取消,并由备选机构接替。

2、中选机构如存在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逾期完成工作任务、拒不整改、虽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违反保密义务、违反职业准则等),债务人、管理人有权终止与其的服务合同,并由备选机构接替。因更换机构而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原机构承担,已经收取的费用应退还。

3、备选机构接替后,重新签署服务合同,其工作内容及具体服务范围以最终签署的服务合同为准。

注:本次比选程序不收取费用。

八、特别说明

(一)如法院未裁定受理新汉公司破产重整申请,相应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将与管理人预重整报酬支付时间一致;如法院裁定受理新汉公司破产重整申请,服务费的支付时间与正式管理人的报酬支付时间一致。同时,根据本项目的情况,评估服务费的支付将受新汉公司资产能否变现或能否获得重整投资的影响。请参选机构充分考虑上述情况谨慎参与比选。

(二)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相应委托费用的支付可能存在迟延,如果迟延,新汉公司、管理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且中选机构仍应按照承诺时间完成相应工作并提交工作报告,参选机构请充分考虑上述事项并提出报价。

(三)管理人对本次比选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川省新汉实业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负责人:胡定芳

             2021年111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