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权申报通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关于债权申报通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3 公 开 人:广州酒家集团(佛山南海桂城)餐饮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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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08-1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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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5)粤0605破57号

本院于2025年5月21日裁定受理申请人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央厨房分公司对被申请人广州酒家集团(佛山南海桂城)餐饮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6月26日指定广东金纳律师事务所为广州酒家集团(佛山南海桂城)餐饮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本案适用快审程序审理,广州酒家集团(佛山南海桂城)餐饮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向管理人(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四路广佛电商城2栋北区10层;联系人:陈怡敏13435438243、 谭泳桃13149306996)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广州酒家集团(佛山南海桂城)餐饮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年8月12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三十七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的债权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向本院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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