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分配公告

破产分配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11 公 开 人:江西众优配送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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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财产分配公告(第二次分配

 

江西众优配送服务有限公司债权人:

彭泽县人民法院根据管理人的申请于2024年12月3日依职权作出(2024)赣0430破4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管理人提交的《江西众优配送服务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现众优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股东夏俊俊于2025年6月26日向管理人账户汇款120000元用于偿还众优公司部分债权。

鉴于前述情况,管理人现将上述120000元依据《江西众优配送服务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明细如下:

一、破产费用。截止至本公告作出之日,本案共计产生破产费用13053元,其中破产案件受理费1655元,管理人执行职务费用9398元,破产财产评估费2000元(第一次分配时已支付),本次清偿金额为11053元,清偿比例为100%。

二、管理人报酬。截止至本公告作出之日,债务人可供清偿的财产价值共计139447元(32500元+120000元-13053元),以此计算管理人报酬金额为16733.64元(139447元×12%)。

三、共益债务。本案暂无共益债务。

四、担保债权。本案暂无担保债权。

五、职工债权。本案职工债权共计102151元,第一次分配已清偿30500元,剩余职工债权71651元,本次清偿金额71651元,清偿比例100%(详见下表)。

序号

职工姓名

未清偿金额(元)

清偿比例

清偿金额(元)

1

石文琴

36824.68

100%

36824.68

2

余华卿

26127.98

100%

26127.98

3

黄练

3040.67

100%

3040.67

4

欧阳浪风

2618.41

100%

2618.41

5

高小丽

2618.41

100%

2618.41

6

欧阳丑珍

420.85

100%

420.85

合计:

71651

五、税务债权。税务债权8369.6元,本次清偿金额8369.6元,清偿比例100%

六、普通债权。普通债权金额5433236.32元,本次清偿金额12192.76元,清偿比例0.224%(详见下表)。

序号

债权人姓名

未清偿金额(元)

清偿比例

清偿金额(元)

1

彭泽县郜胜友蔬菜批发中心

79344.22

0.224%

178.15

2

李习龙

53080.28

0.224%

119.11

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江新区支行

5299519.13

0.224%

11892.52

4

国家税务总局彭泽县税务局

1292.59

0.224%

2.98

合计:

12192.76

对本次分配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本次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提存的分配额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特此公告。

 

江西众优配送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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