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扬嘉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公章、财务章等作废声明

江苏恒扬嘉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公章、财务章等作废声明

公开时间:2025-06-16 公 开 人:徐状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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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恒扬嘉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公章、财务章等作废声明

202556日,宿城区人民法院以(2025)苏1302破28号决定书依法受理江苏恒扬嘉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八面锋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因管理人多次尝试均无法与公司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管理人至今未接管 江苏恒扬嘉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含副本)、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名章。

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确保破产清算案件顺利进行,防止 江苏恒扬嘉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破产受理后存在滥用企业证照及印章、影响破产管理或损害债权人、债务人利益以及其他违法事项,管理人特此声明:江苏恒扬嘉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含副本)、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自2025616日起作废。

2025616日起,因上述作废证照及印章产生的一切行为与 江苏恒扬嘉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本管理人无关, 江苏恒扬嘉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本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2025616日之前已经形成的法律关系,需管理人追认后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江苏恒扬嘉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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