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和平药房云阳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重庆和平药房云阳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6-05-18 公 开 人:吴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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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和平药房云阳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26年5月14日上午10点,准时召开,为节约破产清算费用,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本次债权人会议采取书面会议形式。 管理人已于2026年4月29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电话联系、微信群、钉钉群等方式通知已知债权人和其他债权人参加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并会在会议前3日向全体债权人送达电子版会议材料及相关的事项和内容,包括召开会议须知、会议资料等。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各债务人、债权人对补充申报的债权核查表和管理人调整的债权有异议的,应当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经管理人解释和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或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异议人应当在本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后十五日内(即2026年5月30日前)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权诉讼。当事人之间在破产申请受理前订立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应当向选定的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债权债务关系。逾期未提起诉讼的视为对管理人的意见无异议。对于无异议的债权,经管理人申请,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详见附件。

附件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材料-和平药房破产.pdf.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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