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天堂公墓有限公司清算组关于拟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天堂公司清算方案的公告

北京市天堂公墓有限公司清算组关于拟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天堂公司清算方案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15 公 开 人:北京市天堂公墓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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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天堂公墓有限公司清算组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天堂公司清算方案的公告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2025328根据北京市大兴区殡仪馆的申请作出(2025)京01清申15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市天堂公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堂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423日作出(2025)京01强清10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市天堂公墓有限公司清算组。清算组接受指定后,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推进天堂公司清算工作

根据清算组调查,天堂公司成立于199832日,住所地为北京市大兴县黄村镇西庄村村西,法定代表人孙德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无分支机构,2003826日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天堂公司工商登记共有两位股东,其中北京市大兴区殡仪馆出资30万元持股60%北京汉瑞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0万元持股40%2019917日,两位股东签署协议,约定北京汉瑞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自愿将持有的天堂公司所有股权转让给北京市大兴区殡仪馆。

天堂公司清算所得财产为2,025,159.27元(持续结息,以最终分配时的实际金额为准)经清算组向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查询以及通过公开途径检索,天堂公司无房屋、土地使用权、对外投资股权、车辆、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应收账款等财产,也未发现天堂公司其他实物资产。两位股东也未向清算组提供其他财产线索

天堂公司对外负债209,000.00元。2025427日,清算组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天堂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的受理情况、债权申报期限、债权申报方式及要求的公告。截至债权申报期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审核后予以全额确认。根据北京一中院发送清算组的案件信息表,并经清算组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威科案例、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天堂公司没有涉诉、涉执行的案件信息。天堂公司无税款欠缴记录不存在欠付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欠付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情况。天堂公司也无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综上所述清算组已经完成天堂公司的财产调查和债权审核等全部清算工作,并制订北京市天堂公墓有限公司清算方案(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清算方案》”)。如果天堂公司的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清算方案》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后7日内提出,未在前述期限内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清算方案》。

在公告期届满后,天堂公司的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均未对《清算方案》提出异议的,清算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提请北京一中院裁定确认《清算方案》。北京一中院裁定确认《清算方案》后,由清算组负责执行。《清算方案》执行完毕后,清算组将依法提请北京一中院裁定终结天堂公司强制清算程序。在北京一中院裁定终结天堂公司强制清算程序后,清算组依法办理公司工商、税务注销等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天堂公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715

 

 

附件:北京市天堂公墓有限公司清算方案

 

 


附件:

北京市天堂公墓有限公司

清算方案

北京市天堂公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堂公司2003826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此后未依法进行清算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于2025328日根据北京市大兴区殡仪馆(以下简称大兴殡仪馆)的申请,裁定受理天堂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负责各项清算工作。

清算组接受指定后,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完成相关清算工作。截至目前,清算组已经完成天堂公司的财产调查和债权审核等全部清算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三十条之规定,清算组制订清算方案如下:

一、关于清算组印章及清算组银行账户

在接受北京一中院指定担任天堂公司清算组后,清算组持北京一中院出具的相关文件前往公章刻制单位刻制了北京市天堂公墓有限公司清算组北京市天堂公墓有限公司清算组财务专用章各一枚。

清算组持北京一中院出具的相关文件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环影支行开立了账户名称为北京市天堂公墓有限公司清算组”,账户为“17943000000033013”的银行账户,专项用于归集天堂公司的资金。

二、关于天堂公司基本工商登记情况

(一)工商登记基本情况

清算组线上通过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调取了天堂公司的工商档案资料。根据工商档案:

天堂公司成立于199832日,住所地为北京市大兴县黄村镇西庄村村西,法定代表人孙德水。

天堂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下同),大兴县殡仪馆大兴殡仪馆曾用名)出资30万元持股60%北京汉瑞得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汉瑞得经贸曾用名北京达利通经贸公司”,后更名为北京汉瑞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0万元持股40%;两股东的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二)注册资本实缴情况

根据天堂公司工商档案,北京市正实审计师事务所于1998226日出具开业登记验资报告书,大兴县殡仪馆实缴注册资本30万元;汉瑞得经贸实缴注册资本20万元。出资各方认缴的注册资本50万元已全部实缴到位。根据对天堂公司银行账户流水的梳理,清算组未发现注册资本明显地被整体或分批次的转出记录,在清算过程中,也无债权人、股东等利害关系人向清算组反馈存在注册资本抽逃的情况。

(三)分支机构情况

天堂公司无分支机构。

现场走访情况

天堂公司的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县黄村镇西庄村村西,清算组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走访,该地址现为北京市大兴区天堂公墓管理所(以下简称“天堂管理所”)的办公场所。对于走访情况,清算组已进行拍照及录像记录。

天堂公司与天堂管理所之间的关系详见下文第四部分。

、关于天堂公司的接管

在接受法院指定后,清算组与申请人大兴殡仪馆代管机构大兴区民政局及天堂管理所取得联系,并送达接管工作方案》《法律责任告知书》和《交接记录表》等文件。

202559日,清算组安排工作人员于北京市大兴区民政局办公地点北京市大兴区观音寺街道双观巷2号民政局办公大楼第三会议室,天堂公司财产、印章、账簿、文书档案、证照等资料进行了接管。清算组核对完毕后与大兴区民政局的代管人员签署交接记录表。接管情况主要如下:

1.印章:天堂公司公章、天堂公司财务专用章和人名章各一枚。

2.证照:天堂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各一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各一本和一张卡片式电子副本。

3.财务资料:天堂公司的开户许可证、董事会明细账、自200311日至2020830日的原始记账凭证、支票登记簿及未使用空白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复写收据等。

4.公司内部各类合同及其他文件资料:天堂公司的股东会议决议、联营合同、联营章程、联合经营的补充协议等内部文件资料以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分户通知单、办税人员审批表、任命函等。

5.财产:现金人民币13,998元。

四、关于天堂公司与天堂管理所之间的关系

根据清算组接管到的文件以及与北京市大兴区民政局副局长罗永春的访谈,天堂公司设立背景以及与天堂管理所的关系主要如下:

1.1993927日,大兴县殡仪馆与大兴县黄村镇农业总公司作为甲方、北京达利通经贸公司(以下简称达利通经贸)作为乙方,签订《天堂公墓联营合同》(以下简称“1993年合同),约定双方共投资600万元,共同经营天堂公墓。其中,甲方提供公墓用地60.53亩,计付征地款200万元,行业软件投资100万元,共计300万元,乙方投资300万元,用于公墓基础设施和园林建设。合同签订后,乙方达利通经贸实际出资200万元。

2.1994125日,大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大兴县天堂公墓管理所”,作为大兴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

3.199816,大兴县殡仪馆和汉瑞得经贸重新签署《联合同》(以下简称“1998年合同),终止了1993年合同。1998年合同约定,双方共投资700万元人民币开发兴建天堂公司,联营期限二十年,并办理工商登记。其中,大兴县殡仪馆以无形资产投入,投资总额为420万元人民币,具体包括使用费为320万元人民币、面积为60.53亩的土地的使用权和价值1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特许权(行业软件)的无形资产,大兴县殡仪馆的投资在联营合同生效后即视为投资到位;汉瑞得经贸以现金方式出资280万元人民币,根据公墓基础设施和园林建设的需要,分期投入,直至投足280万元为止。合同签订后,汉瑞得经贸承继了达利通经贸在1993年合同签署后出资的200万元。

4.自双方合作始,一直以天堂管理所的名义对外经营。

5.1993年至1998年天堂公司设立前,1998年至2002年,公墓经营无盈利,均未进行过投资收益分配。

6.2003826,天堂公司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

7.2003年至2018年,汉瑞得经贸不参与公墓经营,每年获得220万元固定收益,从天堂管理所向其支付。200311日,大兴区民政局与汉瑞得经贸签订《委托经营协议书》,约定2003-2010年,汉瑞得经贸不参与天堂公墓经营,全权委托大兴区民政局负责天堂公墓经营,每年收取固定收益220万元。201111日与201411日,天堂公司与北京汉瑞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瑞得投资”,汉瑞得经贸变更名称后公司名称)签署两份《委托经营协议书》,约定2011-2018年,汉瑞得投资不参与天堂公墓经营,全权委托天堂公司负责天堂公墓经营,每年收取固定收益220万元。2003年至2018年收益已经全部从天堂管理所支付给汉瑞得投资。

8.2019917北京市大兴殡仪馆汉瑞得投资签订《终止联营协议书》。协议写明了上述1993年合同和1998年合同的简略经过。《终止联营协议书》中确定,达利通经贸汉瑞得经贸已经更名为汉瑞得投资,大兴县殡仪馆也已更名为大兴殡仪馆。达利通经贸和汉瑞得经贸的合同权利义务均由汉瑞得投资承继,大兴县殡仪馆的合同权利义务由大兴殡仪馆承继。《终止联营协议书》约定,双方的联营于201816日届满终止,汉瑞得投资自愿将持有的天堂公司所有股权无偿转让给大兴殡仪馆,天堂公司后续所有事宜由大兴殡仪馆全权处置。

清算组通过调取工商档案,确认“北京汉瑞得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名称为“北京汉瑞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但是无法确认“北京达利通经贸公司“北京汉瑞得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的曾用名。“北京达利通经贸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由北京汉瑞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继为各方《终止联营协议书》确认。

关于天堂公司股东资格的确认意见

大兴殡仪馆与汉瑞得投资签署《终止联营协议书》,约定汉瑞得投资自愿将持有的天堂公司所有股权无偿转让给大兴殡仪馆。清算组认为,虽然双方未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但是在不涉及对外债权责任承担的情况下,对于天堂公司内部股东资格认定而言,汉瑞得投资的股权已经转让给大兴殡仪馆,不再具备股东资格。

关于天堂公司财产调查情况

在清算过程中,清算组接管到天堂公司货币资金2,025,159.27元(持续结息,以最终分配时的实际金额为准)。除此之外,清算组未接管和追回天堂公司其他财产。具体如下:

(一)银行账户及货币资金

清算组接管及归集至清算组账户的货币资金共2,025,159.27元。

202559日,清算组工作人员在对天堂公司材料进行现场清点和移交的过程中,接收到现金13,998元。以上现金已转存入天堂公司清算组银行账户。此外,大兴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在接管过程中介绍天堂公司存在一个久悬的银行账户,为天堂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大兴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大兴支行”)开立账户。

清算组工作人员前往建行大兴支行对天堂公司账户进行了查询,并调取了从开户至今的所有银行流水。根据建行大兴支行工作人员反馈,该账户是天堂公司基本存款账户,但是因为天堂公司2003年即被工商吊销营业执照,自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启网上备案机制起,天堂公司已无财务人员前往银行办理备案手续,故无法查询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大兴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天堂公司无其他银行账户。该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

开户行

账户性质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账户余额/

1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大兴县支行

基本存款账户

11001009000056020782

睡眠转营业外收入

2,001,220.81

清算组已经解除前述银行账户的久悬并将账户内资金归集至清算组账户,扣除手续费等实际归集资金本息合计2,011,161.27元。200311日,该账户内资金余额为121,910.26元。

根据天堂公司工商档案,天堂公司开业登记验资报告书中提到一个验资账户,开户行为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大兴县支行,账号为801-277-86”。经过与银行核实,该账户为入资和验资时的临时账户,仅用于收取和向公司支付注册资本,不存在经营往来。

除此之外,清算组未发现天堂公司其他银行账户,两位股东也未提供其他银行账户线索。

(二)不动产

清算组工作人员通过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线上就天堂公司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申请查询。2025430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出具市(20250021096(窗)《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天堂公司无土地、房产所有权及使用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W0393《企业破产房屋交易信息核查结果告知单》,天堂公司无房屋交易网签记录。

(三)车辆

清算组工作人员通过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线上就天堂公司名下车辆登记情况申请查询。北京市公安局出具的查询结果显示,天堂公司无登记的机动车。

(四)对外投资

根据清算组调取的天堂公司工商档案,并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天眼查等网站,天堂公司名下无登记的对外投资企业。

(五)无形资产

根据清算组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服务平台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等公开渠道查询,天堂公司无商标、专有技术、专利、域名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六)实物资产和应收账款

在接管过程中,天堂公司代管机构大兴区民政局仅向清算组移交部分年份手写的董事会明细账、自200311日至2020830日的原始记账凭证。大兴区民政局未向清算组移交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明细等,无法看出账载资产负债情况。

大兴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天堂公司除货币资金外,无其他实物资产,对外无应收账款,两位股东也未提供其他财产线索

根据北京一中院发送清算组的案件信息表,并经清算组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威科案例、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天堂公司没有涉诉案件信息不存在涉诉应收账款情况

关于天堂公司债权调查情况

(一)债权申报及确认情况

2025427日,清算组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天堂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的受理情况、债权申报期限、债权申报方式及要求的公告。截至债权申报期一家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审核及确认情况如下:

序号

债权人名称

申报债权金额/

确认债权金额/

确认债权性质

债权形成原因

1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209,000.00

209,000.00

普通债权

天堂公司强制清算服务律师费

注:20241028日,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两高律所”大兴殡仪馆签署《法律服务协议》,约定两高律所为天堂公司清算注销提供法律服务,律师费209,000.00元。202531日,两高律所大兴殡仪馆及天堂公司签署《法律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天堂公司委托两高律所提供清算注销法律服务,并由天堂公司支付服务费用。清算组根据补充协议的约定确认两高律所债权。

在访谈过程中,大兴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天堂公司无其他负债。根据北京一中院发送清算组的案件信息表,并经清算组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威科案例、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天堂公司没有涉诉、涉执行的案件信息。

(二)税款债权调查情况

清算组工作人员通过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线上向天堂公司所属税务机关就其税务缴纳情况进行查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出具的《情况说明》,天堂公司无税款欠缴记录,无税款缴纳入库记录,无税务行政处罚记录。

清算组向北京市税务局寄送了债权申报通知,大兴区税务局工作人员回电表示,天堂公司无税款欠缴记录,无税款缴纳入库记录,天堂公司税务目前属于非正常注销状态,需办理解除后注销办理解除非正常状态时会以未及时报税出具一张罚单,缴纳罚款后注销税务罚款金额预计不会超过1000元,具体以实际为准。

(三)职工债权调查情况

在访谈过程中,大兴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天堂公司无职工,不存在欠付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欠付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情况。

清算组工作人员通过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线上就天堂公司社会保险情况申请查询。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于202556日反馈《破产(强制清算)社保权益核查表》,天堂公司未办理社保参保登记手续。北京市医保中心于202554日反馈《破产(强制清算)医保信息查询情况表》,未能在医保信息系统中查询到,无法提供医保相关信息。

清算组工作人员通过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线上就天堂公司住房公积金情况申请查询。202558日,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破产(强制清算)企业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结果》,天堂公司未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清算组向大兴区社保局、大兴区医保局、大兴区住房公积金中心寄送了债权申报通知,相关机构工作人员回电表示,天堂公司未开立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账户。

继续履行合同调查情况

经过清算组访谈大兴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以及两位股东,天堂公司无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债务清偿与财产分配方案

综上所述,根据清算组清算,天堂公司清算所得财产2,025,159.2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按下列顺位分别进行支付和清偿:

(一)清算费用

强制清算案件的申请费11,500.64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二十条:“强制清算案件的申请费强制清算财产总额为依据,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以清算所得财产2,025,159.27元为基数计算得出,最终以北京一中院出具的缴费通知为准。

清算组报酬222,515.93元。经过清算组与天堂公司以及两位股东协商确定,清算组报酬以清算所得财产2,025,159.27元为基数,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计算,支付给清算组即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截至本清算报告出具日,清算组已经发生执行职务的费用977.50元,包括刻制公章费400元、交通费519.90元、邮寄费57.60元。此外,清算组预留400元用以后续办理注销工商、税务登记注销交通费等。清算组执行职务的费用最终据实结算。

(二)清偿债权

两高律所清偿209,000.00元债权。

(三)缴纳税款罚金

清算组预留1000元用以后续办理税务非正常户状态解除罚款。最终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四)向股东进行分配

根据股东间约定,汉瑞得投资在2003-2018年每年只收取固定收益。对于200311日账户内余额121,910.26元,按照大兴殡仪馆与汉瑞得投资的实缴出资比例即6:4的比例进行分配。对于其他1,903,249.01元,分配给股东大兴殡仪馆。即对于清算所得财产2,025,159.27元,在未扣除其他任何费用的情况下,向汉瑞得投资分配48,764.10元,大兴殡仪馆分配1,976,395.17元。

汉瑞得投资与大兴殡仪馆按照其分配金额占清算所得的比例分担前三项清算费用、清偿债权、缴纳税款罚金,即汉瑞得投资分担2.41%,大兴殡仪馆分担97.59%。清算组扣除前三项费用后,将剩余财产向两位股东进行分配。

、清算方案的生效和执行

本清算方案经北京一中院裁定确认后生效,由清算组负责执行。

强制清算案件的申请费在北京一中院送达缴费通知后由清算组以清算所得财产向北京一中院缴纳。清算组报酬支付给清算组即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清算组执行职务的费用由清算所得财产随时支付,清算组及清算组成员垫付的,支付给清算组及清算组成员。两高律所、汉瑞得投资大兴殡仪馆已经向清算组提交接受债权分配以及剩余财产分配的银行账户,清算组按照各方提交的银行账户进行债权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清算组预留费用有剩余的,由清算组按照本方案第八条约定的分配比例向两位股东进行分配。

 

清算组在执行完毕《清算方案》后,将依法向北京一中院申请终结天堂公司强制清算程序,在北京一中院裁定终结天堂公司强制清算程序后,由清算组依法办理公司工商、税务注销等手续。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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