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华富荣新置业有限公司公示公告

广安市华富荣新置业有限公司公示公告

公开时间:2026-06-05 公 开 人:广安市华富荣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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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华富荣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限期缴纳前期物业费的通告

致:荣新世纪锦城(景尚府邸)全体业主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管理人负有归集破产应收财产的法定职责,业主在接受物业服务后应当履行缴费义务。201812日至20211130期间物业费已由广安市华富荣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新公司)破产财产全额垫付,该部分欠费属于破产财产。欠款长期无法回笼,严重延缓项目破产清算进度,致使众多债权人债权难以清偿;已有多起同类诉讼取得生效判决,司法文书已明确管理人享有合法追偿权。本次依托集中办证窗口期开展物业费清缴,一方面回笼资金用于清偿债权人债权、加速破产案件办结;另一方面优化缴费途径,减少业主跑腿成本,避免后续涉诉产生额外支出,切实便民减负。

依据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和分配方案,后续办证工作由受让项目的广安鑫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接,已分批开展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工作,部分业主已同步结清欠费,仍有部分业主拖欠前述期间物业费。现就201812日至20211130日物业费限期催告。

为方便业主缴费,现开通两种缴费渠道:

1. 现场缴费:委托成都汇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场代收费用,当场出具收款收据;

2. 银行转账:直接缴存至管理人监管账户

户名:广安市华富荣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511006971800010

开户行: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备注:房号+前期物业费

   通过银行转账的业主留存转账凭据作为交费凭证。

缴费截止:2026616日(最迟不晚于本人不动产权证办结当日)

逾期未足额缴费的,管理人将随即通过司法路径追索欠款,由此产生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逾期违约金等全部费用由欠费业主自行承担,相关诉讼记录将对业主征信造成不利影响。

依法平等保障全体债权人受偿权是管理人履职基本原则,管理人依规推进产权办理与破产清算工作,兼顾业主与债权人合法权益。望各位业主恪守法定义务、及时结清欠费,共同推动项目破产清算顺利收尾。

特此通告

 

 

广安市华富荣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六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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