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凉山州五交化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案选任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比选公告

关于四川省凉山州五交化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案选任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比选公告

公开时间:2025-10-16 公 开 人:四川省凉山州五交化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027次
  • 打印

关于四川省凉山州五交化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案选任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比选公告

 

西昌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30日作出(2025)川3401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四川省凉山州五交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交化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9月4日作出(2025)川3401破1号决定书指定四川蜀立恒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西昌分公司作为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开展本案破产清算相关工作。

为顺利推进本案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需要选聘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经管理人请示西昌市人民法院同意后,发布本次比选公告。

债务人基本情况

五交化公司成立于19981118日,注册资本125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400213009359H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机关为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营业期限为19981118日至无固定期限,注册地址为西昌三岔口南路2号股东四川省凉山州五交化有限责任公司工会持股比例为88%,凉山彝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为12%,法定代表人马秀珍,公司经营范围为商品批发与零售;超市管理、物业管理服务;货物配送;家用电器销售及售后服务;计算机维修及技术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场地及房屋租赁;停车场服务;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特殊食品销售;贸易经纪与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审计、评估工作对象及内容

审计及评估的对象

1、审计对五交化公司进行专项破产清算审计;

2、评估五交化公司名下资产含对外投资公司股权价值),进行破产清算评估

(二)审计机构工作内容

1、对五交化公司按照管理人要求年限进行破产财务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对五交化公司可能涉及的《企业破产法》相关问题,如债务人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规定的可撤销行为债务人的出资人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行为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者侵占债务人财产的行为等事项出具审查意见

3、协助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并按照管理人的要求出具债权审查辅助意见

4、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对五交化公司五交化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混同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报告,视情况纳入一并审计

5、协助管理人对五交化公司职工内部股份或集资的清理工作,并出具专业意见。

6、管理人安排的与破产项目有关的其他审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债权人会议介绍审计情况、未申报债权统计工作、接受债权人的咨询、债务人财务账按照会计有关准则进行调整等其他事宜。

7、协助管理人对五交化公司破产程序中的相关财务活动进行监管与处理,如税务申报、财务记账、资产交易税费清算等。

(三)评估机构工作内容

1、对五交化公司资产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中需要对涉及抵押、质押、融资租赁、留置、商标/专利等事项的资产评估情况做出专项说明及披露,配合管理人对于有特定财产担保等债权的金额进行确认

2、五交化公司对外投资公司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

3、协助管理人清点核实、调查资产,协助管理人对资产处置条件、处置后过户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咨询相关行政部门,并发表专业意见。  

4、管理人安排的与破产项目有关的其他评估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债权人会议介绍评估情况、接受债权人的咨询等其他事宜

三、参选条件

参选机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参选机构已入选《四川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现行有效)。需提供证明材料

参选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具有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或者不得、不宜进行资产评估财务审计的情形

参选机构及从业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执业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能够承诺且保证指派充足人员进入五交化公司现场办公(其中审计机构不少于5人,评估机构不少于5人)。

)能够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评估工作

审计机构需在进场之日起35日内出具经管理人确认的审计报告初稿,评估机构需在进场之日起35日内出具经管理人确认的评估报告初稿需向管理人出具承诺函并在委托协议明确约定如无法按时出具报告管理人将扣减报酬未出具承诺函的视为无效报名

(七)愿意接受先提供服务后支付服务费用的服务模式

(八)参选机构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具有破产案件审计、评估工作经验

(九)鼓励参选机构以审计、评估联合方式参选,以降低管理人与其工作沟通成本,并减少参选机构内部差旅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参选机构以审计、评估联合方式参选作为评分项(详见附件)。

四、参选方式

参选文件递送方式:参选文件需提交一式正本副本各一份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纸质版材料或现场送达

参选机构应最迟于2025年10月23日18:00前提交书面的参选文件

参选文件接收地址西昌市三岔口南路2号六角楼超市二楼管理人办公室。联系人信息:廖志强;联系电话19381009728

参选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参选机构的基本情况,破产审计或评估团队建设情况

2、参与本案的竞争优势,过往类似工作业绩介绍,并附所承办项目的委托合同等业绩证明文件

3、拟从事本项目审计、评估工作的团队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资质和简历,包括已取得的资质证书及过往类似工作业绩情况等

4、对本项目的理解及工作方案

5、本项目的承诺完成时间

6、审计、评估费用报价方案

7、审计、评估机构资质证明文件:如注册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及人员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本项目团队成员名单(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改动)、工作业绩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参与本次选聘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证明文件。

报价方式及支付方式

本次报价费用采取包干计费方式,报价中应包含差旅费、食宿费等其它相关费用

因破产案件的特殊性,审计、评估费用根据企业情况进行支付。采用先完成审计、评估工作后付费的方式。经管理人、债权人会议审查确定报告符合要求后,作为破产费用且审计、评估机构提供发票后一次性或分笔支付

因破产程序的进展,需对审计、评估工作内容及进行调整或因报告过期,需补充出具或重新出具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中选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者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六、选方式

(一)评审方式

管理人将在报名期限届满后召开评审会议。管理人根据参选单位提交的参选文件,综合考虑各参选单位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服务方案等,综合确定一家中选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和一家备选审计机构、评估机构

(二)评审标准

详见附件选聘评分标准

(三)确定选聘结果

每名评委都会形成对报名机构的最终打分(即该评委对报名机构的基础分数与综合分数之和),报名机构的最终得分根据所有评委对该报名机构的最终打分计算算术平均数形成

管理人将根据各家机构的最终得分高低,从参选评估机构中选取一家得分最高的机构作为中选机构,得分第二高的机构作为备选机构。管理人将于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中选机构和备选机构,未得到通知的报名机构,则为未中选。如只有一家参选单位报名,则管理人不再重新组织评选,直接确定其为中选机构并签订委托合同。

管理人将与中选机构签署具体的委托协议书,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以及管理人的单方解除权等。比如,中选机构无法按时、按质、按量出具评估以及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报告,或者出现无法继续开展审计、评估工作的情形时,管理人有权单方解除与中选机构的委托协议,并聘请备选机构开展评估工作。

其他注意事项

一旦被选定,审计、评估机构应当自选定之日起3日内派驻符合报名文件中所承诺的相关专业人员驻场开展工作。

参选单位向管理人递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本公告一切条款。

对于报名未入选的参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管理人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本选聘公告的权利。

本次比选活动不适用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管理人联系人:廖志强

联系电话:158 8402 9728

 

四川省凉山州五交化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六日

 

 

 

 

 

 

 

 

附:选聘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

评分标准

1

机构规模

20分)

机构年限(10分)

成立5以下的不得分,成立5年以上的得3成立10年以上的得5成立15年以上的得10

机构人数10分)

机构注册会计师/评估师10含)以下得5分,10人以上10

2

机构业绩

30分)

机构业绩(15分)

近三年2022年1月起)以来承办过破产(管理人委托)审计/评估项目11分,最高不超过15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5分)

委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月起)以来承办过破产(管理人委托)审计/评估项目,每11分,最高不超过5分。

类似工作经验

10分)

近三年2022年1月起)以来承办过法院或管理人委托的国资企业审计/评估项目。每1个得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3

拟派驻团队的规模5

能承诺派驻需在管理人办公地点进行办公注册会计师/评估师1-2人得2分,3含)人以上得5分。

 

4

服务方案

20分)

方案内容设计全面、完善﹑合理、具有可实施性,方案内容应包含:

1﹑委派项目人员与本项目审计/评估工作的匹配程度以及业务能力最高不超过7分

注:本项评审时将重点关注本项目牵头人员执业资格(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年限、职称级别、是否具备国企改制的工作经历。

2、审计/评估工作时间安排合理及时高效且全面,有明确具体的工作计划,最高不超过3分

3、对审计/评估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有初步的认识和相应的措施等,最高不超过10

1、本项内容应精简直接具有高度关联性2、本项评审时将重点关注对于改制国资企业审计/评估的思路步骤等具体方案

5

报价

20分)

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20,最高不超过20

若有效投标人数少于4时,基准价为所有有效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当有效的投标人数大于4不含时,基准价为去掉最高价和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

6

联合方式参选

5分)

 

参选机构以联合方式(审计、评估联合)参选,得5分。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