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光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债权清偿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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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07-16 公 开 人:惠州市光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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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披露债权清偿情况的通知

惠州市光子科技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惠州市光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光子公司”)破产清算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指定广东铸铭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负责光子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认真履行管理人职责经管理人提请,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3月24日裁定宣告光子公司破产并分别于2022年1月11日、2022年10月24日裁定认可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一)》《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二)》。现管理人拟开展光子公司破产财产第三次分配工作,鉴于部分债权存在其他债务人,债权人存在自债权申报后其他债务人处获得部分清偿的可能。为顺利推进光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工作,切实保障债权人及光子公司等各主体的合法权益,请你方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日内将经债权人或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的《债权清偿披露说明》提交至管理人并附上债权清偿凭证(如:执行裁定书、分配方案、收据、转账凭证等)。

特别提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属于刑事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知!                                

                       

惠州市光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714

附:债权清偿披露说明。

管理人联系人:律师;联系电话:13719647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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