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部分壹线公司与非真实购房债权人《商品房买卖合同》暨解除网签备案、预告登记的通知(二)

关于解除部分壹线公司与非真实购房债权人《商品房买卖合同》暨解除网签备案、预告登记的通知(二)

公开时间:2025-11-04 公 开 人:湖南壹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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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部分湖南壹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非真实购房债权人《商品房买卖合同》暨解除网签备案、预告登记的通知(二)


尊敬的湖南壹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0年12月20日及2023年3月23日管理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分别将编制的债权表(第一批)、债权表(第二批)提交湖南壹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核查,其中刘枝峰179/单位名下共890套房屋(详细清单见附件2)未被认定为真实购房户债权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并通知对方当事人。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第九十二条规定,为保障重整计划顺利执行,维护广大债权人合法权益,现解除上述890套湖南壹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非真实购房债权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上述合同后同时解除网签备案登记及预告登记(如有)上述合同解除后,非真实购房债权人享有的壹线公司债权,管理人将依法按照债权认定通知书/债权表以及债权基础法律关系进行债权认定已认定壹线公司债权将按照已生效的壹线公司重整计划第8页“债权调整和受偿方案”进行受偿

若有异议,请于七日内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等法律规定主张权利。

特此公告!

 

湖南壹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壹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十一

 

 

附件:

1、相关法律法规

2、壹线公司解除合同及网签备案、预告登记清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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