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权申报的通知

关于债权申报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5-07-25 公 开 人:扬州金业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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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金业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债权申报的通知

 

扬州金业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26日裁定受理扬州金业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7月7日指定江苏理华律师事务所担任扬州金业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根据人民法院的公告,扬州金业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在2025年9月15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为方便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自2025年7月29日起,每周二至周四上午9:30-12:00、14:00-17:00,管理人将指派工作人员在江都区兴业大厦六楼金业公司会议室提供咨询、接收债权申报资料。需要咨询债权申报、提交债权申报材料的债权人请在上述时间内前来办理。

如后续工作时间变更,管理人会再次通知。

特此通知。

 

 

扬州金业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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