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八方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职工债权公示

南京八方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5-07-22 公 开 人:南京八方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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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八方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职工债权公示

根据宋丽萍的申请,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于2025519日裁定受理南京八方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八方达公司”)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江苏钟山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对破产企业的资产及负债进行破产清算。

截止2025722日,八方达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已登记职工债权人数1人,尚欠职工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共计3,647.00元人民币;(详见职工债权公示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关于管理人调查后债务人后列出职工债权清单并公示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5729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职工如对本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要求更正,需说明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及证据材料,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更正请求的,视为对本公示债权表无异议,管理人将依法予以确认。

特此公示。

 

 

南京八方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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