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桂林市桂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破产公告

宣告桂林市桂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破产公告

公开时间:2025-10-10 公 开 人:广西九宇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1183次 债 务 人:查看更多债务人详情
  • 打印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桂 03 破 2 号之四

2023年6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

桂破终 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由本院受理广西联持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申请桂林市桂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曾用名:桂林市桂

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本院查明:根据 2023 年 10 月 13 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的情况,债务人、债权人对广西联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普通

债权金额 3240448.19 元,对伍立峰、邓新合的普通债权金额

26193.66 元,对龙春的普通债权金额 215000 元,对高昌文等

50 宗职工债权总金额 190411.74 元均无异议,破产债权为

3672053.59 元,本院予以确认。现管理人依法向佳信华庭、江

岸美庐、金马大厦、八桂大厦等业主提起诉讼追收对外债权,

仅追回对外债权 342754.25 元。2025 年 9 月 18 日,管理人委托

广西公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公立专审字

〔2025〕49 号),桂林市桂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法院裁定受理

破 产 清 算 日 的 资 产 总 额 为 21116997.18 元 , 负 债 总 额

28650248.09 元,资产负债率 135.67%。

本院认为,桂林市桂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

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宣告破产条件。依

- 1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

条之规定,本院于 2025 年 10 月 9 日裁定宣告桂林市桂辉物业

服务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附件

(2023)桂03破2号宣告破产公告.pdf 下载
(2023)桂03破2号宣告破产裁定.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