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具备公路交通工程资质破产企业拟招募意向投资人或收购方的公告

关于具备公路交通工程资质破产企业拟招募意向投资人或收购方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3-19 公 开 人: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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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付律师 联系方式: 13799286524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3-30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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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鑫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具备公路交通工程资质破产企业拟招募意向投资人或收购方的

公告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盖岩龙申请,于2025年11月24日作出(2024)闽02破申4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厦门鑫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下称“鑫路交通工程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1月9日作出(2026)闽02破6号《决定书》,指定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担任鑫路交通工程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债务人名下有一项专业资质,具体如下:

图像

该资质现行有效,具备经营价值,请对该破产企业或该资质感兴趣的意向投资人或收购方于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与管理人联系,进行初步沟通与磋商。

特此公告。

厦门鑫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九日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律师;

联系电话:13799286524;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34号二轻大厦9楼。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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