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五次债权人会议表决事项日期 更正说明

关于第五次债权人会议表决事项日期 更正说明

公开时间:2026-01-14 公 开 人:贵州景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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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1-14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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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五次债权人会议表决事项日期

更正说明

全体债权人:

2025年12月22日,六盘水翰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以线上形式召开了六盘水翰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五次债权人会议,对是否同意“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及监督期限”进行表决。现管理人就此次会议表决事项中出现的日期笔误,特说明并更正如下:

原文中出现的日期“管理人提请本次债权人会议就以下核心事项进行表决:对六盘水翰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批准的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及监督期限进行延期,总计延期6个月,至2026年5月30日。”经管理人认真核实,为笔误,上述“2026年5月30日”应为“2026年6月30日”。该笔误为文字性错误,不涉及表决事项的实质内容、财产范围、债权金额、清偿比例等核心权利义务的变更。

本更正说明旨在对《第五次债权人会议报告》中的明显笔误进行澄清和纠正,更正后的日期为唯一准确、有效的日期。此更正不影响第五次债权人大会就是否同意“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及监督期限”作出的表决决议的效力。

六盘水翰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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