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送达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粤01破82号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广州天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送达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粤01破82号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5-21 公 开 人:广州天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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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送达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粤01破82号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广州天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白志勇等相关人员: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韩丽英的申请,于2026年2月13日作出(2026)粤01破申8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州天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3月5日作出(2026)粤01破82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陈联书(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天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受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管理人现送达该院(2026)粤01破82号民事裁定书。因通过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们送达,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法发〔2017〕19号)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法发〔2020〕14号)等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粤01破82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粤01破82号民事裁定书

广州天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5月21日

(联系人:陈瑜欣;联系电话:19898078919;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21号粤海金融中心29层)

附件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粤01破82号民事裁定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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