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北京瑞驰合众汽车租赁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名下车辆抵押权人及车辆实际使用人与管理人联系的公告

关于督促北京瑞驰合众汽车租赁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名下车辆抵押权人及车辆实际使用人与管理人联系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1-30 公 开 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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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督促北京瑞驰合众汽车租赁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名下车辆抵押权人及车辆实际使用人与管理人联系的公告

2023年4月2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作出(2023)京01破申37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瑞驰合众汽车租赁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驰合众”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8月14日作出(2023)京01破190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瑞驰合众汽车租赁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取车辆档案,发现债务人名下大量车辆存在抵押及对外出租情况,现管理人特督促抵押权人和实际使用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与管理人联系,并提供车辆抵押、出租相关证据材料,以供管理人核查。逾期不提供的,相关不利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本案属于破产清算案件,届时破产清算程序终结后,债务人主体将注销,届时债务人名下车辆指标亦将注销或作废处理,请各位抵押权人或实际使用人谨慎处理。

北京瑞驰合众汽车租赁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1月30日

 

管理人联系方式:

邢律师,电子邮箱tong.xing@kangdalawyers.com,电话1502209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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