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战马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证照、印章作废声明的公告

贵州战马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证照、印章作废声明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9-09 公 开 人:贵州战马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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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战马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证照、印章作废声明的公告

2025年7月8日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黔2725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贵州战马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8月4日作出(2025)黔2725强清1号《决定书》,指定贵州同成会计事务有限公司担任贵州战马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接受指定后,积极开展接收工作。经依法通知,贵州战马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未向清算组移交相关资料,清算组未接管到贵州战马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任何印章、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25MABP33PA5D)、开户许可证、公章、合同专用章等证照及印章。

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及保障债权人权益,防止贵州战马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在强制清算受理后存在被滥用印章、证照,从事与清算无关的事项或其他违法事项,现依法公告声明贵州战马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的全部证照和印章自2025年7月8日起作废。任何人自2025年7月8日后仍使用作废证照及印章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如有擅自使用者应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贵州战马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五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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