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富川仪表厂清算组 关于营业执照、公章作废的声明

重庆富川仪表厂清算组 关于营业执照、公章作废的声明

公开时间:2022-01-17 公 开 人:重庆富川仪表厂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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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1223裁定受理(2021)渝05清申145傅传明对重庆富川仪表厂强制清算申请,并2022110指定深圳市卓效清算事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担任重庆富川仪表厂清算组清算组未能接管到债务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及其印章等,现依法公告:前述证照印章2022年1月14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重庆富川仪表厂清算组

202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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