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铭溢工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事项表决结果公告

扬州铭溢工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事项表决结果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8 公 开 人:扬州铭溢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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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铭溢工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事项表决结果公告

2025)扬州铭溢破管字第012-1

2025512日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1002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扬州铭溢工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529日作出(2025)100219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江苏东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扬州铭溢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工作。

202578日,本案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6户,债权总金额为10267869.06元,其中:无财产担保债权人6户,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10267869.06元。本次会议共有四项表决事项,各事项表决结果如下:

第一项为《破产财产管理方案》,管理人发出表决票6张,收回6张,同意6张,不同意0张。同意债权人占到会人数的100%,同意债权人数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表决通过《破产财产管理方案》。

第二项为《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管理人发出表决票6张,收回6张,同意6张,不同意0张。同意债权人占到会人数的100%,同意债权人数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表决通过《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第三项为《破产财产分配原则性方案》,管理人发出表决票6张,收回6张,同意6张,不同意0张。同意债权人占到会人数的100%,同意债权人数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表决通过《破产财产分配原则性方案》。

第四项为《非现场方式议事规则》,管理人发出表决票6张,收回6张,同意6张,不同意0张。同意债权人占到会人数的100%,同意债权人数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表决通过《非现场方式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扬州铭溢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五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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