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意利斯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职工债权公示

福建省意利斯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5-07-17 公 开 人:福建省意利斯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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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意利斯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职工债权公示

2025年5月9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赵楠楠的申请,裁定受理福建省意利斯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意利斯诺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裁定将本案交由丰泽区人民法院审理,指定福建闽荣律师事务所担任福建省意利斯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负责意利斯诺公司破产清算工作。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规定,管理人依据现有材料将意利斯诺公司职工债权调查情况予以公示(若管理人后续核实存在其他职工债权情况,将另行做补充公示)具体如下:

管理人自接受指定后,未能与债务人有关人员取得有效联系,意利斯诺公司及其有关人员至今未依法向管理人移交劳动合同、职工工资支付和社保保险费用缴纳情况等职工资料。经管理人向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平台、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丰泽分中心、泉州市丰泽区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和泉州市丰泽区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等单位查询,意利斯诺公司均无参保登记。管理人向泉州市丰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丰泽区人民法院调查未查询到意利斯诺公司存在相关劳动仲裁、诉讼或执行案件信息。故根据现有调查结果,截至法院裁定受理破产之日,管理人未发现意利斯诺公司存在职工债权。

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将上述职工债权调查结果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4日止。与本案件有关的所有职工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上有关证据。管理人将在收到书面异议后再次复核、答复,如对管理人的复核、答复不服,可向丰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管理人调查及公示的结果。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楷琳18859653238、刘欣18459974858。

    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街万达中心A座39层福建闽荣律师事务所。

特此公示!

                       福建省意利斯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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