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阳市恒翔机动车驾驶人服务有限公司职工名单的公示

关于南阳市恒翔机动车驾驶人服务有限公司职工名单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5-07-12 公 开 人:河南汉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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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阳市恒翔机动车驾驶人服务有限公司

职工名单的公示

                                (2025)恒翔破管公告1号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21日作出(2025)豫13破申3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李乐、杨永、李哲、田海川提起的南阳市恒翔机动车驾驶人服务有限公司(下面简称:恒翔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5年5月30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豫13破申30号之一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由新野县人民法院审理。2025年6月9日,新野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豫1329破7号决定书,指定河南汉冶律师事务所担任南阳市恒翔机动车驾驶人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确认南阳市恒翔机动车驾驶人服务有限公司共有职工9名,职工债权金额共计375230.51元(详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管理人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自2025年7月11日起至2025年7月15日止。

职工对公示债权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记录等)。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示。

南阳市恒翔机动车驾驶人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7月11日

附:1.《职工债权清单》(含姓名、欠薪时间、金额等);

2.管理人地址:南阳市建设路凯景清华园12号楼1707室

联系人:宋歌       联系方式: 13733113576  

附件

职工债权公示.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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