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森田木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招募评估机构公告

广西森田木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招募评估机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3-26 公 开 人:广西森田木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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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森田木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招募评估机构公告



岑溪市人民法院根据贵港市港南区梓森木业木制品销售部的申请,以(2026)桂0481破申1号民事裁定受理广西森田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田木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以(2026)桂0481破2号民事决定书依法指定了广西同望(梧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广西森田木业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公开招募评估机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广西森田木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50481MA5PCRCX4F,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300万元,自然人股东分别为邓海荣和黎志全,其中邓海荣出资180万元,黎志全出资12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邓海荣。公司住所为岑溪市马路镇善村工业园区(“炮坪顶”处)。经营范围为:木材加工;木材销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家具制造;家具销售。该公司自2025年6月停产至今。

二、 工作范围、内容和要求

(一)工作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为债务人在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之日(以下简称破产基准日)的全部资产。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本次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按管理人要求按期提交森田木业公司的破产基准日资产评估报告;

2、根据管理人要求提交拟处置资产的专项资产评估报告;

3、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4、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三、报名条件

1、具备法定的从业资格;

2、报名机构应独立完成评估工作,不得将评估工作再委托;

3、具有破产评估业务经验;

4、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

5、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申报机构应向破产管理人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壹式叁份。申报材料应包含:

1、报名机构的简介,包括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拟派驻评估师名单等;

2、参与破产清算或清算项目的经验和相关案例;

3、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完成时间等;

4、本项目的收费方案,包括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金额及可协商的最大折扣等;

5、报名机构认可本公告内容且与森田木业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等应当回避事由、提交竞标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且能勤勉尽职、在管理人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评估工作的书面承诺书。

6、报名机构联系人(对接人)姓名、联系电话、邮件送达地址等。

7、文件需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五、报名时间及评审时间

报名期限从即日起至2026年4月7日止。报名以管理人收到申报材料的时间为准。未被选中的机构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评审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请各申报机构及时关注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信息。

六、选定规则

管理人采取竞争方式选定评估机构,根据报价方案、规模、实力业绩、工作方案、完成时间等综合考虑,择优确定一家中选机构、一家备选机构后报送至岑溪市人民法院备案,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七、 相关费用提示

1、参与本次报名而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各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2、涉及本次评估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员及相关成本费用由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3、评估费用属于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予以清偿。

八、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广西梧州市万秀区大学路36-1号旺城广场7幢16层广西同望(梧州)律师事务所(森田木业公司破产管理人)。联系人:凌律师;联系电话:18677431366。

九、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募系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岑溪市人民法院同意,管理人将依法履行职责,接受岑溪市人民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

2、本次公开招募系为及时推进案件程序、参照类案办理需求发布并遴选第三方机构备用,实际选定后并不构成对第三方的要约,如案件无相应需求,管理人不对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中选机构须全面、严格按服务合同提供服务,如在履约过程中有违约现象导致合同解除,应承担相应责任。管理人可通知备选单位签订服务合同或重新组织遴选。

4、评估机构的入场时间待签订委托合同后以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5、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广西森田木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广西森田木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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