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债权、一债会公告、清偿债务公告

申报债权、一债会公告、清偿债务公告

公开时间:2026-03-06 公 开 人:江苏法德东恒(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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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人民法院根据戴传伟的申请于2026年2月27日裁定受理江阴宝莱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江苏法德东恒(无锡)律师事务所为江阴宝莱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江阴宝莱机械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4月10日前向管理人(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777号集成电路设计中心A10栋19楼;联系电话:15161636275;联系人:严佳)申报债权。

逾期未申报债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江阴宝莱机械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江阴市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4月20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出席会议应向本院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或个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江阴宝莱机械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江阴宝莱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详见附件)

附件

3-宝莱机械-法院向债务人的公告.pdf 下载
2-宝莱机械-法院向债权人的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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