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公开时间:2024-06-26 公 开 人:重庆帝烨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重庆君禧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大河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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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帝烨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重庆君禧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大河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2022)帝烨、君禧、大河破管字第27-4

重庆帝烨地产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君禧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大河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权人:

重庆帝烨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烨公司”)、重庆君禧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禧公司”)、重庆大河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河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2331日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认可。

2024419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渝05民终1367号民事判决,判决确认债权人重庆腾庆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庆公司”)对破产人202D房地证字第00522号地块上剩余的在建工程未分配变价款31,803,605.48元享有抵押优先受偿权。

此外,因债权人重庆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不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渝民终639号民事判决,已向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其主张破产人尚欠付其挡墙工程款,该工程款本金不超过700万元,并对202D房地证字第00522号地块上剩余的在建工程未分配款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综上,截止公告日,债权人腾庆公司实际可以享有抵押优先受偿权的金额为24,803,605.48元,因腾庆公司已就其无异议债权金额40,289,753.44元,按照普通债权的分配比例(即5.22%)领取分配款2,104,943.91元,该金额应退回,故品叠后腾庆公司本次实际可领取分配款为22,698,661.57元。腾庆公司的无异议债权对202D房地证字第00522号地块上在建工程未分配款24,803,605.48元范围内优先清偿后,未清偿的部分15,486,147.96元,按照普通债权清偿比例(即5.22%),暂为其预留分配额809,076.01元。

本次公示期截至202471日,债权人对管理人前述分配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公示期届满后,管理人将按照债权人填写的《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载明的银行账号,在三个工作日内分配完毕。

特此公告

 

重庆帝烨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重庆君禧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重庆大河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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