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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03-26 公 开 人:湖北郧西郑大粮油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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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4-03-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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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郧西郑大粮油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卢富群的申请,于20221231日裁定受理湖北郧西郑大粮油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113日指定湖北济同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一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除现场表决外,可以由管理人事先将相关决议事项告知债权人,采取通信、网络投票等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的规定,定于202441900分,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湖北郧西郑大粮油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次债权人会议。

依法申报债权的一名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202441(填写正式会议日期)之前,会收到发送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参会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请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务必登录会议进行测试,电脑端需要凭账号密码登录“华宇网络会议系统”(https://ept.jiulaw.cn)点击【进入测试】,进行会议测试、查看会议文档。手机端需要搜索【华宇网络会议】微信小程序,点击【前去参会】,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并进行会议测试。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换参会设备和网络。

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再次登录系统,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和投票表决(若无表决则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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