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真林果品有限公司破产案招募预投资人公告

莆田市真林果品有限公司破产案招募预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5-09-14 公 开 人:莆田市真林果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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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5-10-12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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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真林果品有限公司破产案

招募预投资人公告

 

莆田市真林果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林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韩建华的申请,于2025年6月18日裁定受理莆田市真林果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指定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担任莆田市真林果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莆田市真林果品有限公司拥有位于莆田市城厢区华林工业园区内(华亭镇山牌村)的土地使用权,面积:19279.2㎡(含公摊面积 4190 ㎡),经测绘地上未办证建(构)筑物面积为:建筑物14885.85平方米、构筑物342.72㎡。该土地使用权位置交通便利,附件配套设施完善,有大量空地尚未进行建设,具有较高的重整价值,且真林公司除土地使用权外还有注册商标、对外投资、应收债权等财产。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全体债权人及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资源的高效整合,增加企业资产运营价值,管理人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拟以重整方式解决莆田市真林果品有限公司的债务危机(法院尚未裁定重整,目前仅仅是进行招募意向投资人,若因法院未裁定重整导致无法选任投资人的,管理人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现发布招募意向投资人的公告,本次招募期限为30日。

一、招募须知

1、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投资人,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采取公开招募方式进行,以接受各方的监督。

2、为使意向投资人了解真林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3、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预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真林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4、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二、真林公司概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根据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商信息显示:

1、企业名称:莆田市真林果品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2155514751Y

4、法定代表人:冯敏

5、住所地:莆田市城厢区华亭西许村汤亭86号

6、成立日期:1996-1-23

7、经营期限:1996-1-23至2046-1-22

8、经营范围:批发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果场开发;农副产品生产、加工;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注册资本:5000万(股东冯敏,100%)

(二)不动产测绘、评估情况

经管理人委托泉州市新宇测绘工程有限公司对真林公司名下的不动产进行测绘,由泉州市新宇测绘工程有限公司出具《测绘报告》【编号:新宇测绘(2025)第093号】显示:土地使用权证上建(构)筑物面积为:建筑物14885.85平方米、构筑物342.72㎡。

经管理人委托莆田莆阳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真林公司名下的不动产进行评估,由莆田莆阳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闽莆阳评报字(2025)第081号】显示:土地使用权价值1559.23万元、房屋建筑物价值2015.4万元、构筑物价值8.87万元,合计3583.5万元。

三、投资人报名资格

(一)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无重大违约行为;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二)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融资能力和运营能力,能为债务人债务偿还和重新盘活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三)意向投资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报名,并按招募公告要求提交预投资意向书等必要文件;

(四)意向投资人参与真林公司项目的,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报名材料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向管理人缴纳报名保证金20万元,意向投资人未在2025101217:30前缴纳的,视为放弃报名。

管理人收款账户:

户名:莆田市真林果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府支行

账号:13441501040009320

四、参与重整预投资需要提交的资料和保证

(一)参与重整预投资的意向书,意向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意向投资人介绍(包括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

2、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和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3、相关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⑤保密承诺函

⑥管理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正式报名参与以向管理人提交资料时间为准,自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意向投资人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101217:30。

报名文件应提交至下列地址:

联系人:律师

联系方式:15205949655

接收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国资大厦12层

五、尽职调查

1、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后,可向管理人进一步了解真林公司资产负债情况、近期经营状况等情况,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真林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管理人将予以积极配合。

2、尽职调查应在签署保密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结束,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六、商谈投资方案

尽职调查完成后,仍有投资意向的意向投资人应及时同管理人取得联系,并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模式、投资金额、偿债方案、经营方案、资金来源及其他与投资相关的事项等。若有多名意向投资人的,则由管理人在法院指导和监督下,综合意向投资人的各个方面,选定最终意向投资人。

、其它事项

1、对于意向投资人需要的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真林公司信息、数据和资料等,意向投资人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善意使用真林公司信息、数据和资料等。除用于制定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意向投资人或投资人未按投资协议投资或者有违反保密义务,管理人将没收保证金,取消投资人资格,有其他损失还应当赔偿其他损失。

2、对于正式提交预投资方案前放弃投资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投资人或者未选定为最终意向投资人缴纳的报名保证金,管理人将在收到意向投资人书面送达的放弃投资说明书或者向投资人发送《不符合报名条件通知书》或《选定最终意向投资人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未获选的意向投资人全额无息退还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不计算任何资金占用成本或利息),但如该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义务的,则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本次招募预投资人选定意向投资人后,且本案经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的,则本次招募视为重整程序中的投资人招募。管理人也有权在裁定重整后再次启动正式招募程序,已经报名的投资人可以不报名直接参与选任。

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招募人所有。若需了解相关详细情况,请与管理人联系。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前来接洽、参与项目投资!

 

莆田市真林果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0二五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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