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 ) 豫 13 破 31 号南阳华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 2025 ) 豫 13 破 31 号南阳华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5-12-12 公 开 人:河南世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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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 2025 ) 豫 13 破 31 号

2025年 11月 18日,本院裁定受理门文军对南阳华锐光 

电科技有限公司提起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 11月24 

日指定河南世长律师事务所担任南阳华锐光电科技有限公 

司管理人,赵璋为管理人负责人。本院决定本案适用快速审 

理机制。

南阳华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 12月 

24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河南省南阳市仲景北路长安 

1号写字楼A座 14层河南世长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赵璋律 

师 18567299513;杨怡佳律师15290313709 ) 申报债权,未 

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 

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 

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 

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 

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南阳华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债 

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年 12月 2 6 日上午9 时在本院第十八审 

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 

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

或其他组织的,参加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 

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公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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