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第二水泥厂破产清算案职工代表公示

平南县第二水泥厂破产清算案职工代表公示

公开时间:2025-07-19 公 开 人:平南县第二水泥厂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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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第二水泥厂破产清算案

职工代表公示

 (2024)平二水泥破管字第42号

2024年11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平南县第二水泥厂破产清算一案[案号:(2024)桂0821破1号],并于2025年4月22日指定北京德恒(南宁)律师事务所担任平南县第二水泥厂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5年7月15日,经管理人组织,于平南县丹竹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推选会议,经到会职工民主选举,现场推选出两名职工代表(林良南、陈启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两名职工代表将作为平南县第二水泥厂的职工代表参加债权人会议、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代全体职工签收、接受管理人送达的通知和相关法律文书以及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本次职工代表公示时间自2025年7月19日起至2025年7月24日止。公示期间,如有职工对本次公示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方式向管理人提出。   特此公示。

 

平南县第二水泥厂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九日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8号楼31层北京德恒(南宁)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577169455,18209236328

联系人:黄明东,奚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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