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请公告

债权申请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10 公 开 人:东莞市鸿振工艺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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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裁定受理东莞市鸿振工艺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殷达律师事务所为东莞市鸿振工艺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鸿振公司的债权人应自 2025 年 7 月 29 日前,向鸿振公管理人[广东殷达律师事务所,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蛤地路 18 号御花苑天珺湾会所 2 栋 306 室,联系人:谢冠环,电话:13713391936;黎季愉,电话:13546990047]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定于 2025 年 8 月 8 日下午3点30分,地点: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一体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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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鸿振债权申报】.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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