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元程瑞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关于召开第一次强制清算会议的公告

贵州元程瑞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关于召开第一次强制清算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11-25 公 开 人:贵州元程瑞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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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12-11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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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元程瑞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关于召开第一次强制清算会议的公告

 

贵州元程瑞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权人、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等相关规定,参照《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五条等规定,现就召开元程瑞康公司第一次强制清算会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信息

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1 日下午 2:30

会议地点:清镇市人民法院(具体法庭另行通知)

参会人员:元程瑞康公司全体债权人、股东、清算组;受邀列席单位(都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黔南州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委、政法委、公安机关等)

二、会议主要议题

1.审议《贵州元程瑞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执行职务报告》;

2.审议《关于贵州元程瑞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出资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3.审议《关于贵州元程瑞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额资金流出的专项核查报告》;

4.审议《关于总包方(分楼栋)合同履行情况的专项报告》;

5.审议《关于贵州元程瑞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办证情况核查的报告》;

6.核查《贵州元程瑞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权核查报告》;

7.表决《贵州元程瑞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

8.表决《贵州元程瑞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现场会议召开方式方案》;

9.其他需由债权人会议审议、核查的事项。

三、参会须知

债权人参会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会需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所函(受托人为律师的)。变更委托代理人的,需补充提交上述全部材料。

股东参会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会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参会人员应提前 30 分钟到场办理签到手续,遵守会场纪律,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备查。

如需书面提出异议或补充材料,应于会议召开前 3 个工作日提交至清算组(冯律师(13158030064)、陈律师(18984843997);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国际中心三号楼A座14楼1404)。

四、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为现场会议。

会议材料于会议召开前3日内发送。

 

特此公告

 

 贵州元程瑞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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