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旺裕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

江苏旺裕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16 公 开 人:江苏旺裕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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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 年 3 月 7 日,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根据张明山的申请裁定受理江苏旺裕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裕久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旺裕久公司破产财产不能清偿破产费用和对外债务。本院认为,旺裕久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符合破产条件,并应当终结旺裕久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 2025年 6 月 27 日裁定宣告旺裕久公司破产并终结旺裕久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另,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张明山等二位债权人债权8705元,详见附件

 

注:公告详细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

25-破44-裁定书-确认债权-定稿(已签章版)旺裕久(1).pdf 下载
公告-宣告破产并终结程序-之一(已签章版)旺裕久(1).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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