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丽达化妆品(深圳)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将社保参保账户进行停缴及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告

澳丽达化妆品(深圳)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将社保参保账户进行停缴及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9 公 开 人:澳丽达化妆品(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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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社保参保账户进行停缴及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告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21日依法受理魏燕玲申请澳丽达化妆品(深圳)有限公司(下称“澳丽达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2025)粤03破365号】,并于2025年6月12日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澳丽达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调查,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仍有2名社保参保人员的参保信息在澳丽达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序号

身份证号码

1

张勇勇

610326********1830

2

舒晓春

511322********6333

由于澳丽达公司及相关人员下落不明,未向管理人提供上诉人员的联系方式及任何有关劳动关系的资料,无法确认该人员是否与澳丽达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现管理人公告如下:

如前述2名人员与澳丽达公司存在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澳丽达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被深圳中院受理破产申请,如该2名人员与澳丽达公司存在劳动合同的,管理人现公告通知解除。如澳丽达公司欠付该2名人员工资、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债权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并提交劳动仲裁裁决书、劳动合同、工资欠付记录等相关的证据材料。

同时,因澳丽达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需完成工商信息注销、社保账户注销等工作,为避免不断产生新增的社保债权,现管理人作出公告如下:

为避免断缴、停缴社保对相关人员产生的不利影响,前述2名人员需在2025年7月19日前将社保参保信息从澳丽达公司转出,逾期未迁出的,管理人将自行办理停缴,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澳丽达化妆品(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五年七月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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